招标
歙县丰乐河(皖赣铁路桥-丰乐桥段河道)环境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9-23334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丰乐河(皖赣铁路桥-丰乐桥段河道)环境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产业[202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歙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歙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丰乐河(皖赣铁路桥-丰乐桥段河道)环境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JSGC2023G069
2.3建设地点:黄山市歙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黄山市歙县丰乐河河段两岸,西至皖赣铁路桥,东至丰乐桥段河道,南岸至古丰路人行道边界,北岸至紫阳路人行道边界,总长约1.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建(构)筑物、硬质铺装、驳岸绿化、照明亮化、景观坝修复、室外给排水、附属配套设施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图审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本项目黄山市歙县丰乐河河段两岸,西至皖赣铁路桥,东至丰乐桥段河道,南岸至古丰路人行道边界,北岸至紫阳路人行道边界,总长约1.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硬质铺装、驳岸绿化、照明亮化、景观坝、室外给排水、城市驿站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硬质铺装、驳岸绿化、照明亮化、景观坝、室外给排水、城市驿站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并完成相关图审工作。
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施工:硬质铺装、驳岸绿化、照明亮化、室外给排水、城市驿站及附属配套设施等,不含景观坝。
养护期:两年。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①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要点,达到图纸审查合格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物资和设备质量的标准:按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招标人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9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限价30万元(从深化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工程建安费暂定1470万元,工程建安费结算总价不得超过1470万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EPC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专业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其他:/
3.4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 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工程设计单位最多不超过1家,工程施工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2)工程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5)招标公告 3.5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下载,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贰万元  。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账号:520854971481000002003483;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方式,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④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 注意事项
5.4.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4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山市歙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幢1101-1102、1117-1118号
地 址:歙县郑村镇经一路                                
                
联 系 人:郑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9-6510326        
                  电      话:0559-23334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歙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0559-6510326   
                      地  址:歙县郑村镇经一路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9-2333406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2号利港尚公馆2幢1101-1102、1117-1118号 
11. 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12729
 
                                           
       2023 年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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