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监理一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倚麟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佳婷0512-66172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已由苏州市水务局以《关于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中央财政资金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市水务〔2023〕2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现对监理一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长漾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腹地,水域面积6.94平方千米,岸线长度28.2千米,兼具引排水和生态等综合功能。现状长漾部分堤段堤顶高程偏低、护岸破损,不满足防洪标准;部分出入湖河道多年未疏浚,自净能力减弱;部分岸段木桩护岸损毁,易发生水土流失。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管护能力,实施本项目是必要的。工程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河道排涝按20年一遇标准建设。工程地震设计基本烈度为7度,堤防等级为3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670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护岸4.0km,实施5.72km河道生态清淤,滨岸带生态廊道修复1940m,水生态提升修复河道2.41km,湖滨带生态修复2660m,新建便民人行桥2座,新建毫里泵站1座(排涝流量0.3m3/s);对应投资金额:约388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建设周期:计划2023年12月10日开工,2024年5月15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建设周期158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中须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道路与桥梁、机电及金属机构设备制造、试验、造价、安全等专业的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道路与桥梁岗位、机电及金属机构设备制造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安全岗位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试验岗位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造价岗位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赋分值须在2.0分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15日至 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经审计的建安合同结算价(含所有设备费)×2.11%
7.3分值构成:详见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商务:4分;单位业绩:4分;总监理工程师:6分
B: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部分:40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20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26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朱倚麟
联系电话:0512-63982096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联 系 人:彭佳婷、成优
电 话:0512-66172373 电子邮件:szcxjt123@163.com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已由苏州市水务局以《关于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中央财政资金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市水务〔2023〕2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现对监理一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长漾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腹地,水域面积6.94平方千米,岸线长度28.2千米,兼具引排水和生态等综合功能。现状长漾部分堤段堤顶高程偏低、护岸破损,不满足防洪标准;部分出入湖河道多年未疏浚,自净能力减弱;部分岸段木桩护岸损毁,易发生水土流失。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管护能力,实施本项目是必要的。工程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河道排涝按20年一遇标准建设。工程地震设计基本烈度为7度,堤防等级为3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670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护岸4.0km,实施5.72km河道生态清淤,滨岸带生态廊道修复1940m,水生态提升修复河道2.41km,湖滨带生态修复2660m,新建便民人行桥2座,新建毫里泵站1座(排涝流量0.3m3/s);对应投资金额:约388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建设周期:计划2023年12月10日开工,2024年5月15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建设周期158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工程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中须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道路与桥梁、机电及金属机构设备制造、试验、造价、安全等专业的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道路与桥梁岗位、机电及金属机构设备制造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安全岗位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试验岗位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造价岗位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赋分值须在2.0分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15日至 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主要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11.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经审计的建安合同结算价(含所有设备费)×2.11%
7.3分值构成:详见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商务:4分;单位业绩:4分;总监理工程师:6分
B: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部分:40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20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26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 | 4 | |
1 | 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值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
二 | 企业业绩 | 4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4 | 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26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三 | 总监理工程师 | 6 | |
1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6 | (1)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2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担任总监监理经历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拟任总监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得2分,60(含)-55周岁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拟任总监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四 | 监理大纲 | 40 | |
1 | 监理工程概况 | 3 | 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3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监理措施 | 12 | (1)根据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2)根据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 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4)根据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内容及 措施是否科学全面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3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组织协调内容 及措施 | 4 |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4分,有缺 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4 |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4分,有缺 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对本工程监理 的合理化建议 | 4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五 | 投标报价 | 20 | |
1 | 报价得分 | 20 | 工程监理费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15分,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每下降0.02%加1分,最多加5分(即投标报价下降至经审计的建安合同结算价(含所有设备费)的2.01%时得满分2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六 | 资源配置 | 26 | |
1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总监除外) | 14 | 1、专业监理工程师中须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道路与桥梁、机电及金属机构设备制造、试验、造价、安全等专业的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道路与桥梁岗位、机电及金属机构设备制造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证书( 以注册专业为准),安全岗位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试验岗位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造价岗位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配齐得14分,每少1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 |
2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数量、职称、年龄结构(总监除外) | 6 | (1)监理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监理机构全部人员中,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最多扣2分。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3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6 | 投标人应配备全站仪、GPS、测振仪、超声波探伤仪、水质监测仪、水准仪,配备齐全得6分,少一项扣1分。提供以上设备的购买发票,否则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朱倚麟
联系电话:0512-63982096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联 系 人:彭佳婷、成优
电 话:0512-66172373 电子邮件:szcxjt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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