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业主: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全称):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全称):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监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项目。
1.2工程地点:隆昌市石燕桥场镇。
1.3 工程内容:修复改建生态湿地1个,新建生态湿地1个,新建污水管道298米,修复化粪池1个。
1.4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1.5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号码: ,注册号: 。
2、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项:
(1)项目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标准条件;
(4)合同专用条件;
(5)投标书(即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有关附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
(7)双方就本项目进行协商、补充、变更等形成的有关书面协议、函件、传真、电子邮件。
双方同意,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就本项目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1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包人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见证取样。
4、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60 天。
5、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合同价款
(1)工程监理费用:以中标价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
7、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专用条件》、《合同标准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监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第3条约定的工作。
9、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在乙方向甲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名: 开户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支行
帐 号: 帐号:2281030140017305
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标准和政策性文件;
2、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3、依法确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4、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
5、招标、投标文件;
6、委托人及监理人认可的其他监理工作文件;
第二条 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
1、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1)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为施工质量监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计量监理等。(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3)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和检查。同时监理人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按施工检验频率的25%(其中5%为政府监督部门的监抽)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 年 月 日以前免费向监理人员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工程施工图(正本)及设计变更通知;
2、工程地勘报告;
3、各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相关处理意见和会议纪录;
4、委托人与承包商的施工承包合同;
5、施工投标文件;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监理人自备的设施如下: 施工现场办公室 、办公用品及交通、通讯工具等(一切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该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为由监理人失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今后在对该项目结算评审(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虚增工程量签证的,其虚增的工程造价由监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及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监理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索赔或要求增加监理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监理。
第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最终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包干使用计算。
监理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监理人对设计图纸有疑问,应向委托人提出,由委托人请设计者到场并以书面形式澄清。
第十四条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委托人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五条 承包人所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经监理方填写审批意见后,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时,应报请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如果该变更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施工单位因擅自改动,所发生的质量、工期、投资等费用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及词句的使用应对应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范围和内容而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认真阅读领会本合同各条款的意义及其责任和权利并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 监理人应按《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委托人的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委托人对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实行考勤制度并进行检查,如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实行旁站监理,委托人每发现一次罚监理人500元人民币。禁止与施工单位吃喝玩乐,每发现一次罚监理人500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1、监理压证。实行项目现场监理压证制度,监理人须提供投标承诺的项目现场监理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查),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退还。
2、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总监与投标承诺不符的,且未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总监变更手续的,视同转包,委托人可以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取消监理人承包资格,并不退履约保证金。
3、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应经委托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人员后,影响工程建设的,委托人有权视情况对监理人给予5千至1万的惩罚,从履约保证金或进度款中扣除。
4、未经批准更换人员的,委托人终止合同,不退监理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不再支付监理费用,委托人保留追回已付监理费用的权利。
附件A 主要监理服务内容
项目委托人(甲方)全称: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乙方)全称: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监理单位应及时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熟悉有关合同,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按照本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应提供的施工监理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方面
1、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工程原材料供应计划;
2、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以及工艺试验、标准试验;
3、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4、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如果有)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5、其它相关业务。
二、工程施工方面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规划(施工总布置、总进度安排、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及手段等);
2、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分包项目,报业主单位批准。定期检查和清理施工单位非法分包的项目及分包单位,制止工程转包行为;
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开工令。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场地和施工布置行为;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检查施工单位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是否与投标书一致,并对其施工经验与管理能力做出评价;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完好状况是否与投标书一致,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资料进场情况等。对上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6、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2)以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为基础。
3)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4)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
5)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施工单位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业主单位批准。
6)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单位应分清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施工单位的工期索赔要求,报业主单位批准。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8)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配备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工程师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9)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并编制工程施工进度统计报表。
7、施工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批施工单位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4)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5)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单位也应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6)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7)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或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8)建立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使用和检测工作。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9)协助业主单位组织进行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10)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11)监理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12)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业主单位。
8、工程造价控制
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限的控制,其主要工作内容要求如下:
1)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投资控制目标。
2)通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建立工程量和支付价款的台帐。
3)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并签发支付凭证。
4)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5)依据业主单位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6)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下达前组织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复核前后部位和结构的衔接、错、漏、碰、缺,复核计算设计工程量,进行分类计量登录台帐,记录变更、索赔的原因和处理的结论。
对于由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索赔,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及时处理,记录定性、定量、计量、计价等的处理情况,并登录台帐。所有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应有原始登记的凭据,并随处理文件存档备查。上述所有台帐及支付除书面报告业主处,应及时用电子文件报送业主。
7)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合同费用付分析报告。
8)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
9、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提前进行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有所预见并提出予控措施,用以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
10、安全施工监督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3)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4)按照业主单位的统一部署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6)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7)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
11、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编制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12、编写监理工程项目的大事记、监理总结报告。
三、工程验收及违约处理
1、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3、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4、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检查和验收拟交工功能工程。
7、签发交工证书。
8、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9、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10、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的责任。
11、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2、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13、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四、与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工作方面
1、按照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和文件。
2、接受并分析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做出书面报告。
五、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目录
1、定期信息文件。
1)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报表。
2)工程质量分析专题报告。
3)工程进度分析专题报告。
4)施工安全专题报告。
5)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施工安全统计报表。
7)设计、变更与索赔处理的计量和处理结论、支付等台帐。
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工程质量状况及其分析的专题报告(分项的和总体的)。
5)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它报告。
3、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查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4、上述监理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文件和资料,应按业主的审查批准的格式,分别提供书面5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按业主规定的方式提供。
甲方: 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B 工程监理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工程项目地址:隆昌市圣灯镇圣灯社区
建设单位(甲方):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加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授权委托黄勇办理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服务”事宜。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施工监理合同
建设业主: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全称):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全称):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监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项目。
1.2工程地点:隆昌市石燕桥场镇。
1.3 工程内容:修复改建生态湿地1个,新建生态湿地1个,新建污水管道298米,修复化粪池1个。
1.4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1.5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号码: ,注册号: 。
2、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项:
(1)项目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标准条件;
(4)合同专用条件;
(5)投标书(即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有关附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
(7)双方就本项目进行协商、补充、变更等形成的有关书面协议、函件、传真、电子邮件。
双方同意,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就本项目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1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包人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见证取样。
4、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60 天。
5、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合同价款
(1)工程监理费用:以中标价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
7、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专用条件》、《合同标准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监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第3条约定的工作。
9、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在乙方向甲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名: 开户名: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支行
帐 号: 帐号:2281030140017305
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标准和政策性文件;
2、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3、依法确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4、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
5、招标、投标文件;
6、委托人及监理人认可的其他监理工作文件;
第二条 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
1、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1)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为施工质量监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计量监理等。(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3)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和检查。同时监理人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按施工检验频率的25%(其中5%为政府监督部门的监抽)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 年 月 日以前免费向监理人员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工程施工图(正本)及设计变更通知;
2、工程地勘报告;
3、各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相关处理意见和会议纪录;
4、委托人与承包商的施工承包合同;
5、施工投标文件;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监理人自备的设施如下: 施工现场办公室 、办公用品及交通、通讯工具等(一切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该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为由监理人失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今后在对该项目结算评审(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虚增工程量签证的,其虚增的工程造价由监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及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监理人不得向委托人提出索赔或要求增加监理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监理。
第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最终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包干使用计算。
监理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监理人对设计图纸有疑问,应向委托人提出,由委托人请设计者到场并以书面形式澄清。
第十四条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委托人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五条 承包人所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经监理方填写审批意见后,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时,应报请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如果该变更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施工单位因擅自改动,所发生的质量、工期、投资等费用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及词句的使用应对应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范围和内容而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认真阅读领会本合同各条款的意义及其责任和权利并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 监理人应按《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委托人的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委托人对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实行考勤制度并进行检查,如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实行旁站监理,委托人每发现一次罚监理人500元人民币。禁止与施工单位吃喝玩乐,每发现一次罚监理人500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1、监理压证。实行项目现场监理压证制度,监理人须提供投标承诺的项目现场监理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查),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退还。
2、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总监与投标承诺不符的,且未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总监变更手续的,视同转包,委托人可以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取消监理人承包资格,并不退履约保证金。
3、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应经委托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人员后,影响工程建设的,委托人有权视情况对监理人给予5千至1万的惩罚,从履约保证金或进度款中扣除。
4、未经批准更换人员的,委托人终止合同,不退监理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不再支付监理费用,委托人保留追回已付监理费用的权利。
附件A 主要监理服务内容
项目委托人(甲方)全称: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乙方)全称: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监理单位应及时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熟悉有关合同,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按照本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应提供的施工监理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方面
1、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工程原材料供应计划;
2、审批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以及工艺试验、标准试验;
3、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4、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如果有)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5、其它相关业务。
二、工程施工方面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规划(施工总布置、总进度安排、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及手段等);
2、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分包项目,报业主单位批准。定期检查和清理施工单位非法分包的项目及分包单位,制止工程转包行为;
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开工令。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场地和施工布置行为;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检查施工单位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是否与投标书一致,并对其施工经验与管理能力做出评价;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完好状况是否与投标书一致,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资料进场情况等。对上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6、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2)以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为基础。
3)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4)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
5)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施工单位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业主单位批准。
6)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单位应分清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施工单位的工期索赔要求,报业主单位批准。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8)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配备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工程师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9)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并编制工程施工进度统计报表。
7、施工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批施工单位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4)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5)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单位也应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6)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7)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或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8)建立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使用和检测工作。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9)协助业主单位组织进行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10)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11)监理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12)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业主单位。
8、工程造价控制
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限的控制,其主要工作内容要求如下:
1)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投资控制目标。
2)通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建立工程量和支付价款的台帐。
3)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并签发支付凭证。
4)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5)依据业主单位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6)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下达前组织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复核前后部位和结构的衔接、错、漏、碰、缺,复核计算设计工程量,进行分类计量登录台帐,记录变更、索赔的原因和处理的结论。
对于由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索赔,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及时处理,记录定性、定量、计量、计价等的处理情况,并登录台帐。所有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应有原始登记的凭据,并随处理文件存档备查。上述所有台帐及支付除书面报告业主处,应及时用电子文件报送业主。
7)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合同费用付分析报告。
8)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
9、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提前进行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有所预见并提出予控措施,用以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
10、安全施工监督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3)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4)按照业主单位的统一部署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6)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7)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
11、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编制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12、编写监理工程项目的大事记、监理总结报告。
三、工程验收及违约处理
1、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3、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4、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检查和验收拟交工功能工程。
7、签发交工证书。
8、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9、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10、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的责任。
11、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2、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13、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四、与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工作方面
1、按照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和文件。
2、接受并分析业主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做出书面报告。
五、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目录
1、定期信息文件。
1)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报表。
2)工程质量分析专题报告。
3)工程进度分析专题报告。
4)施工安全专题报告。
5)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施工安全统计报表。
7)设计、变更与索赔处理的计量和处理结论、支付等台帐。
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工程质量状况及其分析的专题报告(分项的和总体的)。
5)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它报告。
3、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查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4、上述监理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文件和资料,应按业主的审查批准的格式,分别提供书面5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按业主规定的方式提供。
甲方: 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B 工程监理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工程项目地址:隆昌市圣灯镇圣灯社区
建设单位(甲方):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加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隆昌市石燕桥镇人民政府:
我公司授权委托黄勇办理石燕桥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服务”事宜。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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