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rwzb[gk]2018114
预算金额96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高文达18059828992
公告正文
购买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RWZB[GK]2018114 作者:福建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29 15:53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乙方福建西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RWZB[GK]2018114购买环境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氯气传感器 1 国内 3850 3850 德尔格 CL2
1 1-2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3 国内 21800 65400 德尔格 CPS6900
1 1-3 应急救援设备类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5 国内 3900 19500 德尔格 SPC2400
1 1-4 应急救援设备类 应急现场工作服 10 国内 960 9600 德尔格 Protec Plus
1 1-5 应急救援设备类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1 国内 74850 74850 德尔格 X-am8000
1 1-6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氨气传感器 1 国内 3850 3850 德尔格 NH3
1 1-7 应急救援设备类 防毒面具滤毒罐 12 国内 740 8880 德尔格 1140
1 1-8 应急救援设备类 二氧化硫传感器 1 国内 3850 3850 德尔格 SO2
1 1-9 应急救援设备类 氰化氢传感器 1 国内 3850 3850 德尔格 HCN
1 1-10 应急救援设备类 磷化氢传感器 1 国内 3850 3850 德尔格 PH3
合计: 1974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1974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货物包装方式 1.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1.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2、检验标准和方法 2.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产品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2.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 2.4最终验收 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3.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产品至少提供一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2 65 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3 5 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质保期按所购产品最长质保期而定)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尽责任完成后失效

10、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货物,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照未供货部份金额的1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如延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此情形下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二十(20 %)的违约赔偿金。 10.2 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照未支付部份金额的1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如甲方首期款额逾期付款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延期交货,由此导致未能及时供货,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二十(20 %)的违约赔偿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乙方: 福建西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83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张景生
委托代理人:
高文达
委托代理人:
张宇
联系方法: 18965390696
联系方法: 1805982899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19112430010002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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