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ch2023023
预算金额6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752-5577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1
公告正文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GDCH202302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1.5 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 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改善学生用眼情 况,达到改造标准,严把教室照明设备改造质量验收关,防止出现教室照明设备改造方式不 适宜、灯具安装不规范、照度不达标、灯具等设施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 开发区第一中学(校本部)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将进行教室 照明改造,学校应在拟进行照明改造的教室中选取其中 1 间教室进行样板间施工改造,改造 后,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委托省或市级具有相应检测资质 (具备 CMA、CNAS 两种资质)的 法定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按规范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再对其他教室进行改造。具体详 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 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满足项目所需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 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 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
7、按投标函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按投标函响应: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响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按投标函响应: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 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投入本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持相关资料(详见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一式二份到广东诚浩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下同)获取招标文件(200 元/套,售后不退)。2、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要求: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 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用 A4 纸张进行复 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 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
七、其他
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的委托,拟对惠 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DCH2023023。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615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615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1 项
采购包预算金额:615000.00 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单价(元/每间教室) 金额(元)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1-1 室内照明灯具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校本部) 69(间) 5000.00 345000.00 否
1-2 室内照明灯具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 54(间) 5000.00 270000.00 否
合计 123(间) / 615000.00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改善学生用眼情况,达到改 造标准,严把教室照明设备改造质量验收关,防止出现教室照明设备改造方式不适宜、灯具 安装不规范、照度不达标、灯具等设施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
中学(校本部)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永达校区)将进行教室照明改造,学校应在拟进行照明改造的教室中选取其中 1 间教室进行样板间施工改造,改造后,按照就 地就近的原则,委托省或市级具有相应检测资质 (具备 CMA、CNAS 两种资质)的法定质量监督 检测机构,按规范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再对其他教室进行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服务期限:20 日历天内完成,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不少于 5 年。(具体以正式合 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 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满足项目所需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 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 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
7、按投标函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按投标函响应: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响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按投标函响应: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 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
六、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 持相关资料(详见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一式二份到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地址: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下同)获取招标文件(200 元/套,售后不 退)。
2、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要求: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 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 A4 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 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 提供者,投标无效。)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中路 60 号 3 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77177
(二)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地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联系人:巢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3776
九、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 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地 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联 系 人:巢先生
电 话:0752-5533776
电子邮件:55337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大亚湾中兴中路 60 号三楼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752-5577177
电子邮件: 5023288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 忒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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