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宋村水厂新建项目设备采购(泵站、净水、水厂电气及仪表自控等)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ggq[2023]020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宋村水厂新建项目设备采购(泵站、净水、水厂电气及仪表自控等)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征询意见公示

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将于近期就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宋村水厂新建项目设备采购(泵站、净水、水厂电气及仪表自控等)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

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ZJYGGQ[2023]020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服务内容;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3下午16:00:00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联系人:李梦

5、联系电话:0571-64832556

6、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09月03日下午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淳安

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外地可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57421350@qq.com。联系电话:0571-64813937,联系人:李梦。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无



附件信息:

  •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宋村水厂新建项目设备采购(泵站、净水、水厂电气及仪表自控等)招标项目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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