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零星土建维修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5-3-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俊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零星土建维修工程
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3-05-3-04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零星土建维修工程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自治旗伊敏河镇境内,距呼伦贝尔海拉尔市区85km,年平均温度-2.4℃,最高气温达36.8℃,最低气温为-48.5℃,基本雪压0.45KN/㎡,基本风压0.65KN/㎡,地面粗糙度B类。
2.1.2.施工地点:伊敏煤电公司辖区范围内。
2.1.3.承包方式:业务总承包,不允许分包、转包;工程总承包,材料乙供。 2.1.4本项目为公司统谈分签项目,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合同,并负责现场管理、验收等工作。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的形式采购,预估数量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订单价固定合同,工程量以招标人认定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1.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范围:
主要工程量有综合服务中心公寓、伊敏电厂等单位内墙墙面维修约25377㎡、外墙墙面维修约7796㎡、内墙面砖维修约1704㎡、地面维修约1158㎡、地面面层维修约5573㎡、屋面防水维修约3660㎡、彩钢板防水维修约5730㎡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1.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区域建筑物及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在出现缺陷时进行维修。
2.2.2.伊敏电厂所辖生产建筑物及非生产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道路、场坪、钢窗等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棚顶屋面出现区域漏水情况,影响文明生产管理,拟对以上区域进行维修,恢复建筑物原外观及使用功能。
2.2.3.机电修配处公共区域、办公室、生产车间、班组厂房建筑物及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道路、场坪、钢窗等不定期出现不同缺陷,拟对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在出现缺陷时进行维修。
2.2.4.伊敏露天公共区域、办公室、生产车间、班组厂房建筑物及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等不定期出现不同缺陷,拟对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在出现缺陷时进行维修。
2.2.5.物资供应部所属的库房、站台等建筑设施由于年久失修,致使窗户变形关不严透灰,部分把手损坏脱落;排水沟道及敞篷库围堰风化坍塌、棚顶屋面漏雨等现象。现对窗户、棚顶屋面、排水沟及围堰进行维修。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的形式采购,预估数量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订单价固定合同,工程量以招标人认定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须为注册在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六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4此工程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8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联系人:周俊军
电话:0470-8727741
电子邮件:YMMDCGE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04
电子邮件:hnzbliji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3-05-3-04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零星土建维修工程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自治旗伊敏河镇境内,距呼伦贝尔海拉尔市区85km,年平均温度-2.4℃,最高气温达36.8℃,最低气温为-48.5℃,基本雪压0.45KN/㎡,基本风压0.65KN/㎡,地面粗糙度B类。
2.1.2.施工地点:伊敏煤电公司辖区范围内。
2.1.3.承包方式:业务总承包,不允许分包、转包;工程总承包,材料乙供。 2.1.4本项目为公司统谈分签项目,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合同,并负责现场管理、验收等工作。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的形式采购,预估数量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订单价固定合同,工程量以招标人认定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1.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范围:
主要工程量有综合服务中心公寓、伊敏电厂等单位内墙墙面维修约25377㎡、外墙墙面维修约7796㎡、内墙面砖维修约1704㎡、地面维修约1158㎡、地面面层维修约5573㎡、屋面防水维修约3660㎡、彩钢板防水维修约5730㎡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1.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区域建筑物及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在出现缺陷时进行维修。
2.2.2.伊敏电厂所辖生产建筑物及非生产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道路、场坪、钢窗等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棚顶屋面出现区域漏水情况,影响文明生产管理,拟对以上区域进行维修,恢复建筑物原外观及使用功能。
2.2.3.机电修配处公共区域、办公室、生产车间、班组厂房建筑物及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道路、场坪、钢窗等不定期出现不同缺陷,拟对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在出现缺陷时进行维修。
2.2.4.伊敏露天公共区域、办公室、生产车间、班组厂房建筑物及设施内外墙面、屋面、地面等不定期出现不同缺陷,拟对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在出现缺陷时进行维修。
2.2.5.物资供应部所属的库房、站台等建筑设施由于年久失修,致使窗户变形关不严透灰,部分把手损坏脱落;排水沟道及敞篷库围堰风化坍塌、棚顶屋面漏雨等现象。现对窗户、棚顶屋面、排水沟及围堰进行维修。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的形式采购,预估数量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订单价固定合同,工程量以招标人认定的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须为注册在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六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4此工程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8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1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联系人:周俊军
电话:0470-8727741
电子邮件:YMMDCGE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04
电子邮件:hnzbliji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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