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南陵县烟墩镇烟格路(X414)格里段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1gc2023jt9637
预算金额939.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3年南陵县烟墩镇烟格路(X414)格里段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11GC2023JT9637 (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30378号) | |
标段名称 | 2023年南陵县烟墩镇烟格路(X414)格里段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11GC2023JT963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烟墩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南陵县烟墩镇烟墩街道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海江 136855313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18949500506、1865530847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0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鑫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91025.99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白飞 | |
证书编号: 京1112007201744201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建洪春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85584.19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陈立立 | |
证书编号: 川2512018201818606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承德驰跃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384837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腾海民 | |
证书编号: 冀1132018201901466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卓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工期; 2、安徽锐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 3、安徽耀源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安徽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安徽典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安徽银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安徽佰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未填写安全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8、浙江奔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9、安徽靖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安徽玉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安徽锐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安徽中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安徽昊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安徽泰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安徽徽升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6、安徽众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7、安徽鲲邦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8、通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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