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29.5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62.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大鹏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艳红0431-89960251
中标公司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729.57万元
中标联系人申健
公告正文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经开区工程五标段 | 项目编号 | CCS20230613FJSZ08001002 | |||||||||||||||||||
建设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施工 | 建筑面积 | 0 | 投标最高限价 | 27627223元 | |||||||||||||||
开标日期 | 2023-07-12 09:00:00.0 | 开标地点 | 208 | |||||||||||||||||||
中标工程范围 | 改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建银河家园泵期泵站,改造现有泵站聚宝家园泵站、绿地米兰公馆泵站、安龙嘉园泵站、兴隆丽景城B区泵站及小区内网及外网改造。具体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7295735.47元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7624223元 | |||||||||||||||||
第三名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7622219.89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7月15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张大鹏 | 联系电话 | 138449697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袁新桐 | 联系电话 | 13104446478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彭艳红 | 联系电话 | 0431-89960251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八标段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泵站部分五标段 |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内外网部分十标段 | ||||||||||||||||||
2 |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胜利大街道路翻建改造工程施工 | 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东北、西北角、乙二路综合改造工程(二标段) |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老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三街(兴顺路-东胜路)】施工(第五标段) | ||||||||||||||||||
3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平武县城市市政道路及河堤恢复重建项目等3个项目施工 | 洛浦县杭桂镇第二中学附属建设项目-施工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2 |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东北、西北角、乙二路综合改造工程(二标段) |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胜利大街道路翻建改造工程施工 | / | ||||||||||||||||||
3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平武县城市市政道路及河堤恢复重建项目等3个项目施工 | 洛浦县杭桂镇第二中学附属建设项目-施工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申健 | 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41624902 | / | ||||||||||||||||
2 |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李静 | 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41521975 | / | ||||||||||||||||
3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赵海林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2017201728898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2 |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3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市鸿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
2 | 吉林省佳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17.80 | ||||||||||||||||||||
3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7.4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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