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桥南水厂工程配水管道(金桥路-中州大道)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桥南水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7】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给水管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桥南水厂工程配水管道(金桥路-中州大道)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金桥路-中州大道)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金桥路与香山路交叉口,顺接已施工的DN1000球墨铸铁管延金桥路敷设至花园北路与中州大道交汇处,再延中州大道向南敷设至中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本项目过金桥路段采用开挖施工,其余采用DN1000直顶钢管施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质保服务。包括配合协调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含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单位、办事处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协调道路保通协调及占道破路审批手续相关手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6项目估算价:约 450 万元。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对其承建工程并入城市自来水管网配合施工及协调能力,并配合协调本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含但不限于道路主体单位、办事处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协调道路保通协调及占道破路审批手续相关手续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分别具有一项类似给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书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来无类似管网施工项目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以上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自然人查询须填写姓名及身份号】;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结果(包含投标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经理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输入身份证号码));经查询,上述对象有任意一个存在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5项目经理资格: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同时项目经理具备较强的顶管施工现场管控经验。(投标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②项目经理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8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七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没有签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5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13838342141
传真:0371-67696362
邮箱:beiqugongshu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宋冰、权伟波、程秋子
电话:0371-60981807
邮箱:zhongyizb@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