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州伊宁市再生水利用三期工程项目伊犁州伊宁市再生水利用三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伊犁州伊宁市再生水利用三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伊犁州伊宁市再生水利用三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于2023年9月25日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现对招标公告中内容做出以下变更:
一、建设规模
原招标公告2.1.2建设规模:“新建再生水管线18559m,其中DN300管线长度15566m,DN500管线长度2202m,DN600管线长度791m,并配套绿化过路灌溉管线、阀门井、绿化水表井、进排气阀井、泄水阀井、绿化阀门井等相关附属设施。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钢筋混泥土泵站1座,加氯消毒设施1套。”
现变更为2.1.2建设规模“新建再生水管线15172m,其中DN300管线长度12179m,DN500管线长度2202m,DN600管线长度791m,并配套绿化过路灌溉管线、阀门井、绿化水表井、进排气阀井、泄水阀井、绿化阀门井等相关附属设施。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钢筋混泥土泵站1座,加氯消毒设施1套。”
二、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原公告: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认定日期以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市政公用工程EPC业绩,不得少于二项且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变更后: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认定日期以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市政公用工程EPC业绩,不得少于二项且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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