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5001052023071301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9-20 17:3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4,095,059.7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JPSZDJ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蜀都中学东侧周边道路(北段)(第二次)
补遗文件3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蜀都中学东侧周边道路(北段)(第二次)”补遗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整体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附后: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整体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附后: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3)技术部分(如有)”修改为: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
(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3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4、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修改为须包含 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第2点修改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0 万元整(人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第2点修改为“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万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第2点修改为“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0万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第(3)点修改为“(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80%。②红名单认定标准:非联合体中标的,须中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9、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低价风险担保”,其它相关描述均按此作相应调整。
10、投标人公司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的工程类别修改为“城市道路工程(含高边坡)”。
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若投标人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类似业绩是否含有高边坡的工程内容,则还须提供类似业绩关于高边坡的“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或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或项目中能体现高边坡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12、本工程工期要求由“540日历天”修改为“450日历天”。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修改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14、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由“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递交”修改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递交”。
15、将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调整为:24317057.3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费)暂定金额调整为:679162.95元;同时最高限价清单随本补遗重新发布,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最高限价清单为准。
16、本次补遗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可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提出疑问,提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 时。
1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13日10时00分。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通知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9月20日
附: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金额较大优先推荐原则排序。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履约担保的承诺书、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守信承诺书除外)。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实质性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技术部分 30分;
2.投标总报价70分。
2.2.2(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方案为0分,不再对技术方案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3 分  编制要点:投标文件内容全面、完整,标书编制详细,与项目实际相符。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6 分  编制要点:提供各单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方法、工艺及措施;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科学、合理;对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解决方案及保证措施科学、先进、合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2 分   编制要点:有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目标保障措施明确,制定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程序和管理职能要素分配,对抓好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是否有严格的质量监督控制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总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分   编制要点:建立有安全管理方案,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场地容貌、卫生、文明管理办法,符合现行的安全管理规范及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2 分   编制要点:有利于相应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征及对项目的理解,识别评价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相应预防控制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3 分   编制要点:进度计划和控制性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可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合理,控制点符合施工合同节点工期,进度补救措施可行,保证工期满足要求。
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
2 分   编制要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配备计划合理、齐全。
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
6 分   编制要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符合住建部相关规定, 危大工程清单全面、完整,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
1 分   编制要点:智慧工地建设方案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要求。
2.2.2(2)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总报价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
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暂定金额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3.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总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2)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2.2.4
(1)
允许偏差率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允许偏差范围为:
-10%至+3%
2.2.4
(2)
投标总报价的允许偏差范围
允许偏差范围:-10%至+3%;
3
评标程序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采用项目经理答辩的,确定答辩顺序的原则为:/ 。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的规定对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5.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6.对技术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2.1
(1)
技术部分得分(A)
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要求的,技术方案得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
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
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
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
3.2.1(2)
投标报价得分(B)
投标总报价
设置允许偏差范围的,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得零分;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或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1 分,每减少1%扣 0.5 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A+B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A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审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于施工难度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提出技术方案编写要点,作为评分标准)。
(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和允许偏差范围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的允许偏差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
(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B。
3.2.2  各类评分分值的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否决投标条件
第三章
资格评审
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7 /
形式评审
A-8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9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0 /
A-1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履约担保的承诺书、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守信承诺书除外),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响应性评审
A-1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5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A-16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A-1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A-18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9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0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4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5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7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
 
A-29提交履约担保的承诺书、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守信承诺书,必须为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此处的亲笔签名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后, 再扫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0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2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同时还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的合计金额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3规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的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A-34清单综合单价为暂定金额的,投标人报价时不得上下浮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5税金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规定费率执行。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A-36投标人自行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担保(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7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合规经营,不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中的任何一种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附: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经济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部分(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
技术方案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四、资格审查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承诺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部分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网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工期
1.1.4.3
 
 
2
分包
3.5
 
 
3
工程质量
5.1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经济部分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经济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提示: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部分
[提示: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
(注: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明、暗标均不设封面)
 
 
目  录
 
[提示: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一)技术方案
 
[提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技术方案]
1.投标人编制技术方案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BIM、CIM、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如有);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如有)等。
2.技术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四、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承诺
(七)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三)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
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六)承诺
企业守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2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3为保证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承诺内容不符或我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贵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我司中标资格,且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贵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我司中标资格,且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完整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贵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贵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
9.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如有)。
10.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如有)。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提交履约担保的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履约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履约担保的相应责任。同时承诺以下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如未按规定按时足额递交履约担保,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直接没收我司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我司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将前述事项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承诺对超过部分予以全额赔偿。
2.若我司采用保函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交的履约担保保函开具的有效期,满足招标人关于“自开立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期截止日30天后”的有效期要求(保函有效期≥合同工期+30天)。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履约担保保函到期,我司将于保函到期15天前,向招标人提交延期的履约担保保函或现金。我司对提交的履约担保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一、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之间、兄弟公司之间将一方所承接的工程交由另一方的情形)或者个人实施的;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
(3)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者派驻的上述人员中1人及以上与相应承包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者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者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者名义,直接或者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9)承包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二、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单位的名义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从事工程建设等活动的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第一条第(3)项至第(9)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三、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分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7)勘察、设计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8)承包单位将投标文件中载明不能分包的工程进行分包的。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上述规定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中的任何一种情形。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我司存在上述行为,招标人有权直接没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我司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将前述事项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我司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在我司自愿无条件接受上述处理的同时,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取消我司中标资格。若在签订合同后发现我司存在上述行为,招标人有权直接没收已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兑付保函,我司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将前述事项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司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我司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将前述事项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在我司自愿无条件接受上述处理的同时,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如因上述行为导致工程出现进度、质量或安全问题而造成损失,我公司承诺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七)其他资料
1. 投标保证金
[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提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     ;核验方式:    。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
……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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