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岗市档案馆档案馆安保服务(第3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17.9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31299994
项目名称: 档案馆安保服务(第3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79820.0000
最高限价(元): 17982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79819.0000
需求详情:
保安(兼门卫)要求:
采购数量:12月
预计招聘:5名(4名保安1名万能工)
需满足的要求:保安、巡逻、门卫、守护、消防、技术防范等服务,部分人员须有消防设施操作证。人员必须、无犯罪证明(保安人员提供保安证,至少一人提供消控证,万能工必须持有高级电工证)。
1、保安服务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采取巡逻、门卫、守护、技术防范等形式,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相关服务。
2、巡逻服务
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的服务业务,每日巡逻不低于2次。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3、门卫服务
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4、守护服务
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等工作。
5、消防服务
保安人员负责监控及消防检测设备的监视工作,负责配电、供水、供暖等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6、技术防范服务
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防服务业务。防止客户单位遭受不法侵害。对联网报警客户的技防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防止设备出现故障。对于误报警应迅速给予排除。
7、服务质量的改进与提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客户、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投诉,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对改进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改进的效果,进行复查和评价,使服务质量得到改进和提高。将改进的方案、措施及效果主动向客户、群众反馈。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南山路39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24 18:54
报名结束时间:2023-05-29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档案馆
联系人: 程巍
联系电话: 13101689993
联系座机: 0468-334809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31299994
项目名称: 档案馆安保服务(第3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79820.0000
最高限价(元): 17982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79819.0000
需求详情:
保安(兼门卫)要求:
采购数量:12月
预计招聘:5名(4名保安1名万能工)
需满足的要求:保安、巡逻、门卫、守护、消防、技术防范等服务,部分人员须有消防设施操作证。人员必须、无犯罪证明(保安人员提供保安证,至少一人提供消控证,万能工必须持有高级电工证)。
1、保安服务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采取巡逻、门卫、守护、技术防范等形式,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相关服务。
2、巡逻服务
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的服务业务,每日巡逻不低于2次。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3、门卫服务
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4、守护服务
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等工作。
5、消防服务
保安人员负责监控及消防检测设备的监视工作,负责配电、供水、供暖等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6、技术防范服务
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防服务业务。防止客户单位遭受不法侵害。对联网报警客户的技防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防止设备出现故障。对于误报警应迅速给予排除。
7、服务质量的改进与提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客户、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投诉,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对改进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改进的效果,进行复查和评价,使服务质量得到改进和提高。将改进的方案、措施及效果主动向客户、群众反馈。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南山路39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24 18:54
报名结束时间:2023-05-29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档案馆
联系人: 程巍
联系电话: 13101689993
联系座机: 0468-334809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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