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置朱墨时序检验仪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48.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19hw5722
预算金额48.98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左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贺1889532566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置朱墨时序检验仪
项目编号: WH01CG2019HW57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2019年11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合肥格晟晞耀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
中标金额: 4898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朱墨时序检验仪、源信朱墨时序检验仪ZMSX-05A、1套、489800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汪海潮、吴昌海、查秀玲、周宇晨、左皖腾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公安局
地址:芜湖市
联系人:左主任
联系方式:13635535135
招标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项目负责人: 宋贺 联系电话: 18895325665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 5877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5日 13时50分00秒至2019年11月18日 15时5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兆通大观花园19栋1单元1301,联系电话: 18895325665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合肥格晟晞耀科技有限公司业绩:1.马鞍山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朱墨时序仪和法医解剖台、实验柜及微波消解仪采购,签订时间:2019年7月4日。
2.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第1包,签订时间:2019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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