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贵港市西江产业园科创产业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 ? | 项目招标编号 | GXZL2020-GG-S040 | ||
招标人 | 贵港市福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福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147148.40㎡,其中:标准厂房27栋,总建筑面积146279.16㎡;能源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689.24㎡;门卫室、柴油发电机房等相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以及道路、绿化围墙等相关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2亿元人民币,选址位于贵港市西江产业园区,占地约157亩,由甲方平台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乙方负责园区的招商及运营。入园企业定位: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和配套的服务等领域。项目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其中对外销售部分6.62万平方米,占比45%,对外租赁8.08万平方米,占比55%,具体租售价格参照附表。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8日 | ||
拟中标人 | 湖南雅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雅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328667200元(其中建筑工程:23621.2万元,安装工程:5906万元,设备购置:1948.15万元,设计费:292.8万元,运营推广费:1098.57万元)。 | ||||
工期 | 1825日历天【整个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共 5 年,其中:建设期18个月(自项目签订合同并具备开工条件起计算);项目营销推广期时间为 36个月,覆盖建设期的 18个月,中标人须在此期间组织企业招商、地产租售,并按期完成租售考核任务;维护管理期为42个月,自建设期完成起计算。设计工期为30个工作日。】 | 质量等级 | 设计: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达到工程交付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运营:按招标人确定的企业入驻条件、出租和销售价格要求进行销售租赁招商,并按招标人确定的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 ||
项目总负责人 | 刘小军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周敏(注册编号:144500434)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梁健新 | ||||
项目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 | 陈颜豪(注册编号:桂145192001709;身份证号:4508031988****669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初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8455;身份证号:4508031986****918X) 陈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4628;身份证号:4508031990****6703) 甘丹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2)0001577;身份证号:4508031987****7548) 宋心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05438;身份证号:4508031997****498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运营单位:1、麓谷国际工业园;2、同心国际工业园;3、株洲云龙总部经济园;4、祁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科技孵化器合作运营项目;5、中德(望城)科技产业园。 施工单位:1、湖畔书院;2、红锋华府(一期)商住楼1、2、3、4#楼。 设计单位:1、皇氏乳业高新开发区2.5产业园区;2、皇氏乳业高新开发区2.5产业园区(二期);3、蜂巢信息数据产业园;4、中泰产业园金凤湖企业总部基地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5、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龙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328827900元(其中建筑工程:23627.09万元,安装工程:5911.15万元,设备购置:1952.07万元,设计费:291.6万元,运营推广费:1100.88万元)。 | ||||
工期 | 1825日历天【整个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共 5 年,其中:建设期18个月(自项目签订合同并具备开工条件起计算);项目营销推广期时间为 36个月,覆盖建设期的 18个月,中标人须在此期间组织企业招商、地产租售,并按期完成租售考核任务;维护管理期为42个月,自建设期完成起计算。设计工期为30个工作日。】 | 质量等级 | 设计: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达到工程交付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运营:按招标人确定的企业入驻条件、出租和销售价格要求进行销售租赁招商,并按招标人确定的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姜红坡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赵中宇(注册编号:052100888)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陈观 | ||||
项目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 | 杨静(注册编号:桂145161607365;身份证号:4525091978****505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邱郁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2839;身份证号:4509811992****1128) 梁小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0008034;身份证号:4508031988****6620) 谢冬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8856;身份证号:4509811996****474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运营单位:1、广西龙军物业服务小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施工单位:1、大新县县城星光扶贫生态移民示范小区;2、万盛·中央公馆一期工程(1#、2#、3#、4#、5#楼及一期地下室)。 设计单位:1、岑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永安路安置区工程总承包;2、浦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港市慧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328411700元(其中建筑工程:23613.09万元,安装工程:5898.8万元,设备购置:1941.96万元,设计费:295万元,运营推广费:1092.32万元)。 | ||||
工期 | 1825日历天【整个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共 5 年,其中:建设期18个月(自项目签订合同并具备开工条件起计算);项目营销推广期时间为 36个月,覆盖建设期的 18个月,中标人须在此期间组织企业招商、地产租售,并按期完成租售考核任务;维护管理期为42个月,自建设期完成起计算。设计工期为30个工作日。】 | 质量等级 | 设计: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达到工程交付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运营:按招标人确定的企业入驻条件、出租和销售价格要求进行销售租赁招商,并按招标人确定的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 ||
项目总负责人 | 蔡俊毅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顾涛(注册编号:034500208) | ||||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 | ||||
项目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 | 苏建宇(注册编号:桂145121203916;身份证号:4501041982****15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甘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05211;身份证号:4508031996****6627) 姚惠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02771;身份证号:4508021992****4383) 张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09450;身份证号:4525021983****61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运营单位:1、昌桂产业园。 施工单位:1、贵港市震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楼);2、西江绿城·香榭里花园一期建设工程。 设计单位:1、北海市(北部湾)旅游集散中心(一期)工程设计服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258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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