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先生0791-888627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南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新增一组 1.0 万 m³/d 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南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新增一组 1.0 万 m³/d 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南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新增一组 1.0 万 m³/d 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二、标段(包)编号:20231002020166286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南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技术改造项目,在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规模1.0万m3/d基础上,增加另一组设备及设施,使其提标改造达到2.0万m3/d污水处理能力,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出厂含水率≤60%,本项目最高限价330.00万元。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该项目为南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技术改造项目,在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规模1.0万m3/d基础上,增加另一组设备及设施,使其提标改造达到2.0万m3/d污水处理能力,并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出厂含水率≤60%,本项目最高限价330.00万元。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但不限于该提标改造项目施工图纸中部分安装工作内容,其中土建工程已建成,设备按1.0万m3/d配套实施,另含部分电气、设备设施改造。(发包人提供的设备采购清单表)及相关所需工艺管道、阀门、电气材料的采购工作、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单机调试、清水联动试验及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完成本提标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45日历天内备货完成,然后根据招标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送至交货地,交货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总工期75个日历日。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南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内。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1.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11.1.2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投标人(安装方)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安装方)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1.4 投标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需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1.5 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取得主要设备相关授权,主要设备为高压隔膜压滤机、纤维转盘过滤设备、刮泥机、叠螺污泥浓缩机。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主要设备(按招标文件须授权的)超过2个产品为同一品牌,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1.6 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今,具备一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同时具备一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业绩须提供以上项目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加盖公章。 11.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但不限制联合体成员在其他标段投标。 11.3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到2023年10月16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 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4803265277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44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人:应先生、李女士

电话:0791-88156576

电话:0791-88862768

邮箱:cecepjx@163.com

邮箱:yingchuanji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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