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稻城县城镇供暖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574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稻城县城镇供暖工程招标代理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2022】58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建设地点: 甘孜州稻城县城区
2.3 项目规模: 项目总供暖建筑面积47978平方米,涉及12个片区,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多种能源耦合供热形式,配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46台,高效大平板集热器384块,采暖系统循环水泵及补液泵50台,太阳能集热循环泵及补液泵116台,智慧云控平台12套及室内末端设施设备
2.4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5744.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74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其他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1)以上人员提供的证件应有效并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相符;(2)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流程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的作废标处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诚信分为90分及以上;4、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印章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印章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15〕503号)文件要求执行;6、申请人业绩至少提供比选人从省交易网系统发出的比选公告截图、中选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7、资料有1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上传资料,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丁老师
电 话: 18608363999
传 真:
2023年06月19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2022】58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建设地点: 甘孜州稻城县城区
2.3 项目规模: 项目总供暖建筑面积47978平方米,涉及12个片区,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多种能源耦合供热形式,配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46台,高效大平板集热器384块,采暖系统循环水泵及补液泵50台,太阳能集热循环泵及补液泵116台,智慧云控平台12套及室内末端设施设备
2.4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5744.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74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其他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1)以上人员提供的证件应有效并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相符;(2)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流程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的作废标处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诚信分为90分及以上;4、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印章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印章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15〕503号)文件要求执行;6、申请人业绩至少提供比选人从省交易网系统发出的比选公告截图、中选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7、资料有1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上传资料,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丁老师
电 话: 18608363999
传 真:
2023年06月19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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