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株洲市芦淞区航程路以北、航空城科创园二期(2.2)以南地块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203mb1d3988124111203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关于为【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采购发布时间: 2024-11-14 15:52:34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8 16:00:00





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航程路以北、航空城科创园二期(2.2)以南地块


委托人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


区域性评估采购




中介事项名称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

430203MB1D398812411120320


项目规模

平方米(7730.51平方米)


项目规模说明




服务类型

土地评估


服务时限

3年


服务金额

¥1.0元至¥10808.0元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

1.依法成立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备案,具有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的资信等级。 2.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提供过土地估价及相关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3.土地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4.土地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估价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估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估价程序,确保估价质量。 5.中标土地评估公司须负责该地块往后3年内土地出让时有关评估工作。 6.竞价前评估机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现场提交公司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由业主单位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意见表,未取得审查意见表的报价无效。 7.评估机构应快速、优质提供技术服务,须在3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按要求备案,委托单位要求提前完成的须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及时完成。 8.土地评估机构在中标后未按以上1~7条的要求实施 的,评估委托单位可以依法处理,并纳入不诚信范围,自认定起2年内不允许再进入株洲市土地出让一级市场参与竞标。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备案,具有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的资信等级。 2.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提供过土地估价及相关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3.土地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4.土地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估价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估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估价程序,确保估价质量。 5.中标土地评估公司须负责该地块往后3年内土地出让时有关评估工作。 6.竞价前评估机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现场提交公司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由业主单位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意见表,未取得审查意见表的报价无效。 7.评估机构应快速、优质提供技术服务,须在3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按要求备案,委托单位要求提前完成的须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及时完成。 8.土地评估机构在中标后未按以上1~7条的要求实施 的,评估委托单位可以依法处理,并纳入不诚信范围,自认定起2年内不允许再进入株洲市土地出让一级市场参与竞标。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

2024-11-18 16:0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11-18 16:15:00


咨询电话

13974180018


监督电话

28685201


备注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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