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10232022BCS00123
二、项目名称: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 |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围墙及垃圾池围墙开裂倾斜,急需拆除、新建,还有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需一同完成。 |
不限 |
批 |
报价:147500(元) |
浮山县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神山路107号 |
91141027751533027W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 |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 |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围墙及垃圾池围墙开裂倾斜,急需拆除、新建,还有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需一同完成。主要采购内容为: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 |
10天 |
崔茹霞 |
晋21419205251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江涛,孙福静,韩俊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汾县第一小学校
地 址:襄汾县上庄巷2号
联系方式:0357-3622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襄汾县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方式:0357-3629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明
电 话:0357-3629984
附件信息: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doc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doc
848.9K
项目概况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2-06-14 08: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或要求 |
1.2.1 | 项目名称 | 襄汾县第一小学校操场西围墙、垃圾池围墙等项目 |
1.2.2 | 项目编号 | 1410232022BCS00123 |
1.2.3 | 采购内容 | 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清单及图纸 |
1.2.4 4.5.2 | 最高限价 | 149998.3元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2.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6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襄汾县第一小学校 地址:襄汾县上庄巷2号 联系人:徐太峰 电话:0357-3622354 |
1.2.7 | 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襄汾县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人:王明明 电话:0357-3629984 |
1.2.8 | 交易方式 | 电子交易 |
1.2.9 | 电子交易平台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1.2.10 | 工期 | 10天 |
1.3.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3.2 | 采购组织类型 | 集中采购 |
1.5.8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襄汾县财政局 |
1.7.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磋商响应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8.1 | 进口产品磋商响应 | 不允许进口产品 |
1.11.1 | 现场考察 | R不组织 |
1.12.1 | 磋商前答疑会 | R不召开 |
1.14 | 是否具有行业特殊情况 | R否 |
1.15.2 | 分包 | R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1.17 | 磋商保证金 | R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
2.1 | 支持本国企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R本项目只允许中国境内工程供应商参加 |
2.5.1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定向采购) | R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2.5.2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2.5.4 2.5.5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政策 | 4.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1-2.10 | 是否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是(详见第二章第2.1、2.2、2.3、2.4、2.5、2.6、2.7、2.8、2.9、2.10款相关规定) |
3.2.1 |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疑截止时间 | 响应截止时间前2天 |
4.1.1 |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 |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 |
4.2.2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内容详见第二章4.2.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组成)。 其中:▲ 1-6“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制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5)磋商响应供应商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声明函: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
4.3 |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本项目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并提示。 |
4.4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形式 | þ电子签章。按《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和《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 |
4.6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
4.7.1 |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 | 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传输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 |
4.7.2 |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bfbs”。以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
4.7.3 |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存储、份数、密封包装、标识、递交接收 | (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存储:以U盘或光盘介质存储; (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份; (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标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 (4)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等方式送达至采购组织机构,送达时间以采购组织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建议供应商提前3日办理邮寄事宜。 |
4.7.4 6.3.1 |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 供应商传输递交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将拆封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并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 (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成功,供应商可以进入后续评审。 |
5.1.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5.2.1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5.3.1 | 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2)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传输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 提示:供应商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要求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
6.1.1 | 磋商时间 | 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6.1.2 | 磋商地点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6.2.2 | 磋商邀请 |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
6.3.1 | 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 |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发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启动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按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备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 |
7.7.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 |
7.7.2 | 供应商信用信息 查询、存档与使用 |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查询工作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组织机构统一进行,查询结果有问题的打印后留存备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 |
8.1.1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结果确认) | 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递交的《评审报告》,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见第二章第8.1.1款规定。 |
8.2.1 | 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签发 | (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1套纸质版本磋商响应文件(须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1套纸质版本磋商响应文件。 |
9.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R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10.1.1 | 合同签订时间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10.2.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
10.3.1 | 合同款支付方式 | 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按其调整。 |
10.3.2 | 质量保证金 | 无 |
10.3.3 | 施工用水电费 | 双方协商 |
10.4 | 预付款担保 | 无 |
11.1.1 |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财购[2018]41号)文件规定,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须提供财产抵质押,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担保向银行贷款,解决在政府采购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供应商可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xi.gov.cn/)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
11.2.1 | 重要提醒 |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仔细对照磋商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2)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磋商响应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着重提请各供应商注意,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漏读、错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5)竞争性磋商报价以最后报价为准,单价同比例下浮(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费用、税金及暂列金不下浮)。 |
11.3.1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集采机构所有。 |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提示和说明: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中国公民)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
序号 | 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甲方联系人 | 甲方联系电话 |
序号 | 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甲方联系人 | 甲方联系电话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正/负偏离 | 理由 |
1 | ||||
2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上岗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选品牌、厂家 | 投标品牌、型号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 | 0~30 |
1 | 商务资信 | 磋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 同类型工程定义: 1、同类型工程是指:公共建筑工程 2、完成的同类型工程:磋商截止日前五年内 3、同类型工程业绩是以同一工程可查询的中标(成交)公告网页截图、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中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名称一致的公章)、任意一次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为准,五项内容缺一不可,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同时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均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确认。同类型工程业绩不重复得分。 说明:(1)投标人的同类型工程业绩和项目经理的同类型工程业绩认定应按以上要求执行; (2)同类型工程时间认定: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明确的时间为准。 | 0~20 |
1.1 | 商务资信 | 磋商供应商业绩.磋商供应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为同类型工程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 0~10 |
1.2 | 商务资信 | 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同类型工程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 0~10 |
2 | 技术 | 技术部分评分 | 0~50 |
2.1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 优: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10分 良: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8分 中: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6分 差: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4分 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0~10 |
2.2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优: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10分 良: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8分 中:关键思路准确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 差:关键思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 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0~10 |
2.3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工程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 优: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最强的,得10分 良: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 中: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简单,针对性较差的,得6分 差: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最差,针对性最差的,得4分 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0~10 |
2.4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 优:对相关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最强的,得10分 良:对相关风险理解较透彻,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8分 中:对相关风险理解一般,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 差:对相关风险理解不明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最差的,得4分 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0~10 |
2.5 | 技术 |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拟投入人员的数量、专业情况和职能分工架构进行评定,分5分、3分、1分三个档次 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0~5 |
2.6 | 技术 | 创新产品和服务 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明细,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注:此项不进行范围分值调整,如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 | 0~5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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