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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6055项目名称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碧湖大道28号之一4栋建设单位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石头岭奇华厂区A8栋一楼、二楼、三楼部分(北纬22°43'14.970",东经114°7'57.760"),迁改扩建前主要从事加工生产模具、手机保护壳、电器塑胶面板、塑胶开关,其中模具用于项目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委托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于2018年12月27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13553号;于2019年4月2日组织召开《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取得《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4);并于2019年4月24日取得《关于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5865号。现因原厂房租赁到期,为了满足发展需要,企业拟进行迁改扩建;迁改扩建后东莞市昊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碧湖大道28号之一4栋(北纬22°43'36.450",东经114°9'2.260"),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其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6250m2,主要从事模具、手机保护壳、电器塑胶面板和塑胶开关的加工生产,其中模具用于项目塑料制品生产,不外售。建成后预计年产手机保护套550万件、电器塑胶面板325万件、塑胶开关505万件,拟设雕刻、冲削、钻孔、磨削、晒版、显影、冲版、丝印、烘干、打印、注塑、碎料、去水口、整平、冲切、裁切、点眼、打孔、组装、包装等生产工艺和设施,配套建设环保设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混料、碎料、激光打标、磨床、模具维修、喷砂工序产生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成型、注塑、丝印、打印、烘干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成型、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塑胶边角料及次品)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厂内采用库房贮存,其在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机油、废机油罐、废火花油、废火花油罐、废切削液、废切削液罐、废油墨罐、废显影液罐、含(废切削液)金属碎屑、含(废火花油、机油)金属碎屑、废抹布、废网版)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公示时间2023-11-21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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