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2024年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服务的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拟面向社会购买2024年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0日。
二、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000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响应数字政府的建设,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按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广州市白云区档案局的工作要求,完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2023年度应归档的文件整理归档及档案扫描电子化上传。
主要任务是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2023年共约39.5万页的应归档文件整理归档,形成电子化档案,并将档案条目录入到白云区电子文档资源库系统及我局使用的档案系统,将扫描后的电子文件挂接到我局使用的档案系统。对部分需要移交的档案按进馆要求进行整理,装箱移交区国家档案馆。
(二)工作内容。
1.按广州市白云区档案局整理规范要求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对档案整理的要求进行整理;
2.根据原始材料鉴别保管期限、装订、盖章、录入、入盒、入库、上架。
3.对归档的档案材料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化档案、上传档案系统,将扫描后的电子文件挂接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使用的档案系统。
4.对部分需要移交的档案按进馆要求进行整理,装箱移交区国家档案馆。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
1.中标人须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和档案整理人员跟进落实项目有关事宜。中标人须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事项。
2.在服务期间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成果进行归档整理时,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有关调查资料和数据仅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指定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外泄露。中标人负责对档案整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协议。
3.知识产权: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如采用中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四、资质要求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四)投标人具有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项目相关的咨询或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五)投标人近2年具有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企业公司提供档案整理和档案扫描电子化项目服务的经验;
(六)投标人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有完善的方案与计划;
(七)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一)根据项目要求,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公司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四)相关材料须于2024年3月20日18:00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送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3楼办公室)。盖章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byqhbj@by.gov.cn。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020-86179590。
附件:评标方法和标准.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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