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雄龙西省级自然保护区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28.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3292020000631
预算金额28.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女士028-61526182
中标公司成都山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8.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雄龙西省级自然保护区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33292020000631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雄龙西省级自然保护区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山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40号2号楼9层90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2888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雄龙西省级自然保护区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应当进入保护区及新龙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进行拍摄采风、视频摄制,深入了解新龙县当地的生态景观资源、动植物资源,并通过镜头记录下来;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进入保护区及新龙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进行拍摄采风、视频摄制,深入了解新龙县当地的生态景观资源、动植物资源,并通过镜头记录下来。 (二)最终通过验收的照片不应当少于70张,并应当整理、制作成画册。 (三)照片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自然资源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精美照片,配以描述性文字。 2.具有特色、优美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大幅照片配以描述性文字。 3.具有特色的民族民俗照片配以描述性文字,体现人与自然关系。 4.生态旅游和访客信息。 (四)围绕保护区的特有动植物资源以及新龙县生态景观资源,拍摄、编辑及制作视频短片,片长3-5分钟,主要反映资源概况,突出典型性、独特性和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自然和文化景观。(五)应就本项目编制相应方案,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生物学或生态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能够为采购人提供动植物资源科普与展示和生态资源科普与展示方面的专业意见。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 (六)制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方案,确保项目能够按期交付。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密切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所有工作全部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验收申请,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合同约定的工作开始开展之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服务标准:1.剪辑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视频内容符合要求的视频短片一部,时长3-5分钟。 2.四川雄龙西保护区宣传画册(需正式出版发行,并提交原始电子素材和矢量文件供后续使用)800册,其内容应当包括总序和单序、自然保护地概况(范围面积、功能区划、地质地理、水文、历史沿革、保护管理等)、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精美照片,配以描述性文字)、自然和人文景观(具有特色、优美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大幅照片配以描述性文字)、民族民俗(具有特色的民族民俗照片配以描述性文字,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生态旅游和访客信息。文字不少于5000字(含照片解说),照片不少于70张,单册页码在50页左右(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跨页和整页照片),印刷开本245mm*285mm。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刘礼超(采购人代表);罗贵忠(组长);戴晓东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的通知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8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银行账户:1001300000710451 银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晖西一街99号鲁明顿广场1层 银行电话:028-62695380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监督部门:新龙县财政局,地址:新龙县如龙镇中心街59号,联系电话:0836-8123876;2、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详细内容);3、采购计划备案表已下达:新财采函[2020]109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地址: | 甘孜州新龙县如龙镇沿江西路南段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836-812205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13层131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618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电话: | 028-61526182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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