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所辖路段机电系统专项修复养护工程(高速机电类)施工招标ZXWH2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的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所辖路段机电系统专项修复养护工程(高速机电类)施工招标ZXWH2S5200000000024835001002 已于2020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131074651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8677240.00(元) |
质量: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零事故”,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达90分以上 |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陈健华 |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注册师 |
注册(职称)证号:00533833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电话:0851-83937835 行政主管部门为贵州省路网中心,电话:0851-8599265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管处,电话:0851-85992250。
中标结果公示2020年03月11日至2020年03月17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路网中心)(电话:0851-85992655) 投诉。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08563881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