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l-zb-2024-03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L-ZB-2024-03。 项目名称: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685.58元/吨(£含税 R不含税)。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日历天。 采购内容:因沥青砼生产需要,需采购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30吨,预估采购金额为32万元,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改性剂投料设备一台供采购人使用,采购人负责承担该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采购数量预计30吨,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二)合同履行期限:10个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办理结算。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采购人承担),且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所需结算资料,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7%,剩余3%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期为6个月。
(四)供货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渔桥村七组(广安交投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 。
(五)验收标准:
添加改性剂后的改性沥青技术指标:
1.要求货物附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
2.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实验规程》(JTGE20-2011)中有关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3.掺量(通常为沥青用量的3%)的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加入到足够流通的沥青中,在120℃-135℃下搅拌30-60分钟,搅拌均匀后即加入即可直接使用。
(六)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到期日18:00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南支行
账号:2316621619100004179
(七)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八)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 ☑不含税)金额 2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十)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特殊要求:无。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08:30时至2024年5月15日18:00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4年5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如要求);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报价表;
(5)其他: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2)(3)(5)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t.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广安云采平台网站(https://gafz.tfygcgfw.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5892389559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苏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13350462434
2024年 5月 13日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L-ZB-2024-03。 项目名称: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685.58元/吨(£含税 R不含税)。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日历天。 采购内容:因沥青砼生产需要,需采购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30吨,预估采购金额为32万元,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改性剂投料设备一台供采购人使用,采购人负责承担该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采购数量预计30吨,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二)合同履行期限:10个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办理结算。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采购人承担),且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所需结算资料,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7%,剩余3%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期为6个月。
(四)供货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渔桥村七组(广安交投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 。
(五)验收标准:
添加改性剂后的改性沥青技术指标:
检测项目 | 要求 | 检测方法 |
针入度(25c100g,5s) | 40-60 | T0604-2000 |
针入度指数.PI | ≥-0.6 | T0604-2000 |
软化点(环球法)TR&B.°C | ≥56 | T0606-2000 |
135°C运动粘度.pa.s | ≤3 | T0625-2000 |
闪点(coc).°C | ≥230 | T0611-1993 |
溶解度(三氧乙烯).% | ≥99 | T0607-1993 |
离析(软化点差).°C | 无改性剂明显析出、凝聚 | T0661-2000 |
RTFOT试验 质量变化.% | ≤+1.0 | T0610-1993 |
25°C针入度比,% | ≥58 | T0604-2000 |
1.要求货物附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
2.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实验规程》(JTGE20-2011)中有关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3.掺量(通常为沥青用量的3%)的直投沥青改性剂(改性PE颗粒)加入到足够流通的沥青中,在120℃-135℃下搅拌30-60分钟,搅拌均匀后即加入即可直接使用。
(六)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到期日18:00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南支行
账号:2316621619100004179
(七)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八)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 ☑不含税)金额 2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十)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特殊要求:无。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08:30时至2024年5月15日18:00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4年5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如要求);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报价表;
(5)其他: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2)(3)(5)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t.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广安云采平台网站(https://gafz.tfygcgfw.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5892389559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苏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13350462434
2024年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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