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目山街道2片区(B段)房屋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天目山街道2片区(B段)房屋及构筑物拆除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天目山街道2片区(B段)房屋及构筑物拆除项目
项目编号
转让方(委托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天目山街道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时间:2023年 5月6日17 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7时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方,则公告发布终结。
标的预展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二、预展地点:姜官路以西、天目路以北、新通扬运河以南,意向受让方请自行踏勘现场。
转让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三轮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拆除残值单价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三轮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5万元人民币或5万元人民币的整倍数,每轮竞价不得低于前一轮竞价的最高价。
标的概况
一、范围:
天目山街道2片区B段:本项目房屋总面积约23100㎡,涉及住宅房屋结构主要类型包括砖混结构住宅约10395㎡、砖木结构住宅约3465㎡、非住宅钢结构约2310㎡、钢混结构约5775㎡、简易结构约1155㎡。(具体拆除的面积按实施部门或职能部门公布的面积(认定面积与未认定面积)为准)
二、工期:90日历天。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嘉德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值
天目山街道2片区B段 15.19元/平方米,约23100平方米,350889元;
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5.088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单位领取成交价格确认书后签订合同前缴纳本项目的残值费,纳至转让人指定账户
残值费=中标价;
最终拆除的面积按实施部门或职能部门公布的面积(认定面积与未认定面积)结算,多退少补,不足部分由受让方缴纳补足后退还全部保证金。
成交确认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相关款项,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报名投标单位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资质合格的单位;
4.根据《姜堰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泰姜政办【2019】28号)要求,投标单位需为姜堰区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C级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
5. 签订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前,以中标单价按初步估算面积将残值足额缴纳,最终拆除的面积按实施部门或职能部门公布的面积(认定面积与未认定面积)结算,多退少补。现面积为初步估算面积,可能会与实际结算面积不一致。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6.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6.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如有疑问请联系转让方联系人。
合同签订期限
要求
《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 30 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金额:20万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 2023 年 5月6日 17时 —2023 年 5 月19日 17时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taizhou.gov.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竟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竟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陆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意向受让方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须在竞价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六、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否则中心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拒绝其在中心的各种交易行为。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到之处可以向上级或中心领导反映、投诉。
七、特别提醒:本项目成交后要求、拆除要求等相关情况详见合同模板,意向受让方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所有要求,请慎重阅读后投标。
1.本次公告项目为实施可行性的前期准备,非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是否实施及实施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公告为准。若两年内项目未启动实施,则合同自行解除,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残值款,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三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中标人可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残值款,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项目下次实施时重新招标。
2.因征收搬迁项目具有不可预见性,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被征收(搬迁)人在工期内未签订协议或未腾空交房的,投标人在将其他已交付拆除的房屋施工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情况下,可书面申请撤离场地,招标人预留3万元/户,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余按实结算,结算最迟不超过本合同签订起六个月(无息)。若项目发生保障性拆除,原成交单位可优先参与,由招标人确定施工人数和机械数量,按招标人确定的单价结算给成交单位。若成交单位在工期后承担场地管护责任的,所产生的费用按实依规结算。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财政等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8980510
联系地址
姜堰区振兴路111号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8810211
联系地址
姜堰区上海路88号
附件下载

评估报告

附件: 天目山街道油厂及周边搬迁拆除合同(模板).doc 附件: B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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