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圆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中医医院巷子口分院建设项目-定制家具采购合同公告
定制家具
病房定制衣柜
木质柜
医用被
床上用具
盖被
手动护理床
轻金属床
输液架
沙发
办公桌椅
药柜
交钥匙工程
金额
100.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nxcg-f2021052702082
预算金额
51.22万元
招标公司
宁乡圆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湖南安琪拉科技有限公司
100.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F202105270208-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圆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琪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中医医院巷子口分院建设项目-定制家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21052702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病房定制衣柜
木质柜类
1.板材采用医用优质环保E1级多层板,甲醛释放量≤1.0mg/L。 2.主色北欧咖+配色极光银+至臻黑,2.5厘封边条封边。 3.五金配件全经防腐处理,无异味。 (注:含税金、制作、安装、运输、配套费等一切费用)
个
64
153600
2
医用被(六件套)
其他床上用具
1.盖被尺寸:150*200cm。 2.垫被尺寸:100*200cm,印10个字以内。 (注:含税金、制作、安装、运输、配套费等一切费用)
件
260
208000
3
手动护理床
轻金属床类
1.多功能医用侧翻身床床单双摇护理床 单摇床+ABS床头+铝合金护栏+输液架 200*90*50cm (注:含税金、制作、安装、运输、配套费等一切费用)
个
150
135000
4
其它各类家具等
其他沙发类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包含各类沙发,办公桌椅,药柜等。
个
1
512200
合计金额小写:
1008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万零捌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年11月10日
3.2 履行地点:
宁乡市中医院巷子口分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钥匙工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金海支行(湖南安琪拉科技有限公司:8001685373090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合同约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合同约定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按合同约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宁乡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1年9月10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宁乡大道1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城郊乡塘湾社区豪德大市场C区五街2栋62号
法定代理人:
刘波涛
法定代理人:
郑丽红
委托代理人:
刘波涛
委托代理人:
余水清
电话:
0731-87899817
电话:
0731-87856688
传真:
0731-8789981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2222.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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