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店面及东方星河 安置房店面网上拍租(第4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90123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1705217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店面及东方星河 安置房店面网上拍租(第4次变更)

项目编号: JY24JX09012396
项目名称: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店面及东方星河 安置房店面网上拍租
标的名称: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1幢2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2幢16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18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1幢7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1幢4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2幢9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2幢13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19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20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24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2幢8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2幢12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2幢15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1幢5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21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1幢6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14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17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1幢11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1幢9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3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东方星河安置房2幢14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10号店面(第1次顺延)
高安市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13号店面(第1次顺延)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8月05日   信息披露满日: 2024年08月12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标的物为高安瑞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店面及东方星河安置房店面,现公开拍租,租赁期限5年。
重要信息披露: 一、标的概况:标的物为高安瑞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店面及东方星河安置房店面,现公开拍租,租赁期限5年。
二、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止
三、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和判断,若无疑议,再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月8日12时止
五、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查询、下载拍租文件(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六、拍租时间:2024年 8月13日上午9时起
七、拍租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八、拍租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元/次。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注意事项
1、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租,水电开户自理,面积供参考。
2、拍租成交价即为5年租金。成交后,承租人与拍卖公司在2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的时间缴清第一年租金和佣金,以及产权交易手续费;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佣金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3、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有水、气、光、声、物等污染及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项目,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经营餐饮、KTV、加工等项目;标的物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4、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前需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租赁期满后,不得破坏和拆除室内装修,所有权归招租人,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清空室内物品,标的物由招租人收回。
6、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拍租成交价年租金的20%。租赁期满后如无违规行为,无息退回。
7、承租人需与高安市瑞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按协议内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8、租赁期间,如市委政府统筹规划,需要收回标的物,招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9、租金按年度平均缴交(年租金:拍租成交价÷租赁年限)
10、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①承租人必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详见成交确认书)并和招租人签订合同。之后,持合同到市民中心A-603办理退回竞买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招租人于签订合同后将店面移交给承租人。如承租人未在上述时间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和招租人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②以后年度租金缴付方式为一年一缴。承租人必须在每年8月20日前缴付下一年度租金。
③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于2日内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佣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2%。

工业园世纪阳光廉租房店面明细表   

 

 

 

 

 

东方星河安置房店面明细表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九、报名操作须知
1、按系统要求,竞租人参与竞租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南昌市办证点:
①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3号1楼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办证大厅 0791-86212680、86212003
②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 江西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 0791-88901520
2、未注册的竞租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
3、竞租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以下账户“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但工商银行、九江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暂时不能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竞租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卖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竞买须知
1、竞租人到标的现场查看和判断,若无疑议,办理报名手续后,则是对标的面积及标的现状的认可,竞租后所产生的问题由竞租人负责,竞租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2、标的满足不了必须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特殊行业,如教育、教学和托育等同类型的机构。竞租人务必了解清楚后再办理报名手续,竞租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竞租前后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本次竞价会现场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分中心,竞租人应在交易时间开始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陆该项目的网上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参与竞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4、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出价,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该最高报价人即成为承租人。
5、成交后,竞得人(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日内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其他应当签署的文件并支付佣金。竞得人如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成交价总额的0.45%缴纳产权交易手续费。
7、成交后,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中心收到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8170521713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保证金退款电话:0795-528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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