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偃师市第二水厂取水工程节水评价项目(《取水许可证》手续)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偃师政采谈判(2020)009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先生18211905907
公告正文

窗体顶端

偃师市第二水厂取水工程节水评价项目(《取水许可证》手续)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偃师市第二水厂取水工程节水评价项目(《取水许可证》手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偃师市第二水厂取水工程节水评价项目(《取水许可证》手续)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谈判(2020)0090号

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070】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 个包。主要为偃师市第二水厂取水工程节水评价(详见谈判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六、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20年04月07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七、谈判小组名单:牛新华、刘予凤、吕琳琳。

八、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洛阳康梁地质工程勘查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南街154号院(3号楼1-101)

成交报价:壹拾陆万伍仟元(¥165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十四、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偃师市首阳大厦6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98363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8211905907

电子信箱:chenganzb@163.com

十六、附:偃师市第二水厂取水工程节水评价项目(《取水许可证》手续)谈判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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