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山市京源大道(富水大道-景观大道)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lc-zfcg-2024024
预算金额122万元
招标联系人-0724-72132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招网招投标信息导出

京山市京源大道(富水大道-景观大道)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京山市京源大道(富水大道-景观大道)照明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882-2024-00768

2.项目编号:HBLC-ZFCG-2024024

3.项目名称:京山市京源大道(富水大道-景观大道)照明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2.009206万元

6.最高限价:122.009206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1中小企业政策:

(1)无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4.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7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登录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 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

2.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www.hbncp.com.cn)。

3.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京山市新市镇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 0724-7213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健俐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京山市轻机大道1126号(银商加油站旁)

联系方式: 15608697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15608697129

2024年 07月 08 日

","proBiddingProjectNumber":"HBLC-ZFCG-2024024

信息来源:https://ebs.hbncp.com.cn/ebsapi/project/release/announcement/public/website/get?id=43879


编辑:何美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