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大堂、会议区、中餐区水晶灯清洗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四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分公司;
2、工程规模:本次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大堂、会议区、中餐区水晶灯清洗保养项目,对大堂7盏吊灯,会议区36盏吊灯,中餐区35盏等区域的水晶吊灯进行清洁保养,内容包含清洁和更换缺损水晶珠、更换老化的吊链,检查内装电器线路,更换防护网,检查藏在天花内的预埋件及承重吊钩的稳固性等保养维护。
3、现场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另行确定。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灯具”或“清洗”或“保洁”类的服务,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有本项目施工能力(高空作业)的单位;同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该类项目合同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不少于 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当在截标当日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且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各自独立密封包装。
投标人自行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456781/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三、资格后审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号码,邮箱)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该类项目合同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6) 投标人有项目高空作业能力的相关证明(企业或企业雇员的高空作业证等材料);
(7) 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依据投标人的具体情况准备好资料(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独立装入资格后审证明文件袋。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分公司
地址:义乌市后宅街道幸福湖路100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79-85788165 13989433634
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大堂、会议区、中餐区的水晶吊灯清洗保养项目招标文件(第四次招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