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0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330521-07-02-645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72-80724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恒迈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婴童家居用品及300万套休闲家居用品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工业区
浙江恒迈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新增用地50亩,后续不再新增用地,购置全自动塑料中空成型机、自动机械搬运臂、自动激光切管机、自动焊接机械手等主要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套婴童家居用品及300万套休闲家居用品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207-330521-07-02-6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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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期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2)施工扬尘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建筑材料封闭运输等措施
3)施工噪声减少高噪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
4)施工固废按要求处置
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废气
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吹塑废气:通过三台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
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机加工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旱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3)固废
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
风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减震降噪;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夜间禁止物料装运进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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