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参谋0311-89177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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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8-2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1 09:00 |
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室内综合场馆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特征:新建室内综合场馆 2.1.2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址待中标后告知) 2.1.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新建室内综合场馆1座,建筑面积约2225平方米(采用主体框架+屋面钢结构螺栓球形网架结构),建设相关场地基础设施、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最高限价:7193025.30(元)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2.1.5项目编号:2023-JWYZBC-G1001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9至2023-09-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如下: (一)未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二)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传以下证明资料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采用A4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企业2022年8月至今任意一月社保记录) (6)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且投标人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证明材料审核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及费用支付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1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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