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0731-84446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能源【20185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进行国内邀请招标。贵公司已获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项目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

1.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黑麋峰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内

1.3 建设规模:项目为4*750T/D 2*30MW垃圾清洁焚烧电厂,本次招标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系统总规模:1300?/d。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6557㎡,建筑面积约4064㎡、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5.9m。浓缩液暂存池、污泥干化冷凝液暂存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均为地下池体。深度均约为4.5米。脱硫设备基础占地面积约为240㎡。

1.4 工程造价4000万元(具体以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1.5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8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含膜处理车间、硝化池、厌氧池、调节池);脱硫设备基础;浓缩液暂存池;污泥干化冷凝液暂存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相关附属工程。

1.8.1污水处理站包含以下内容:

a、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挖填、场地平整、降排水工程、必要的基坑支护、地下防水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地基工程。

b、主体结构:现浇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与结构同步的预留预埋工程(不含设备螺栓预埋)。

c、建筑装饰装修:包含建筑地面、抹灰工程、装修工程、防水防腐工程,门窗工程且包含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d、屋面工程:屋面工程都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屋面防水及屋面雨水系统。

e、建筑给排水:室内给水系统含与室外给水管网的连接、室内排水系统接至化粪池(含化粪池)。

f、通风与空调:含建筑排风;其他暖通工程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g、建筑电气:包含建筑照明、开关插座以及线路接至低压配电柜、防雷接地。

h、消防工程:各专业有关消防工程在本合同范围内。

1.8.2脱硫设备基础:包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防雷接地工程。

1.8.3浓缩液暂存池、污泥干化冷凝液暂存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包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防雷接地工程。

1.8.4本招标文件不含以下工程:建筑采暖、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如本工程外立面采用外贴或者涂料面层,则在本合同范围内,如采用幕墙性质,则外幕墙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1.8.5接口界定:

a、与室外工程的接口:土建只负责施工散水及排水沟,排水沟以外的室外工程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b、雨水排水:雨水接至主排水管网,主排水管网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c、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至化粪池(含化粪池),化粪池以外的污水管网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d、生活给水:土建单位只负责室内给水管网,并负责从主给水管网连接,室外主给水管网及其他生产用水管网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e、建筑电气:线路接至低压配电柜,配电柜本体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f、设备基础:含设备基础的预留预埋、但不含地脚螺栓预埋;防雷接地伸出基础面100mm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2.5岗位人员要求:

2.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本项目招标时仅对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进行审核,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5.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5.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4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及相关专业的及以上职称;

2.5.5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3.1.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2)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3.2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

(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保函。

(2)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3)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或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投标人和保函开立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3.3保证保险

(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2)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险保单”,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3)阅读并同意投保须知后【填写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承保信息),点击【立即投保】等待系统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点击【立即支付】,跳转支付页面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系统反馈投保成功通知。

(4) 项目开标时,投保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 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424 9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疫情期间,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的集中验证工作。

本项目疫情期间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湖南浦湘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话:0731-89663053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罗女士

址:长沙市德思勤城市广场A715008

话:0731-84446277

真:0731-84446277

8.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8991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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