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叙永县江门镇滨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老师028-876550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叙永县江门镇滨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叙永县江门镇滨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叙永县江门镇滨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叙永县江门镇滨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叙发改行审[2023]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行审[2023]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镇;
2.2规模:新建长1.2公里,宽1.5米人行健身步道、健身小广场、休闲亭4个、重要节点景观打造;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标段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相关补遗和答疑文件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叙永县江门镇滨河湿地公园项目(一期)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6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泸州市叙永县江门镇九鼎山路562号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0-675521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邮编:/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8765507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3年8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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