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区内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合同包二招标公告
金额
231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区内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区内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2;
3、项目概述:为规范外包管理模式,提高驾驶员积极性,降低驾驶员人工成本,根据邮运业务需求采取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方式优化用工结构,充实驾驶员队伍,解决驾驶员紧缺问题;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312万元/2年;
注:供应商可全投,但只能中一个合同包。
(2)采购人不承诺入围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3)服务期限:2年;
(4)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一金)、各种保险),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值班驾驶员值班费)和运营费用,税金,装卸费(营业窗口支局、所,营业网点邮件装卸),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等;
(5)合同包二入围供应商比例划分: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承运海曙+江北区范围邮路,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承运鄞州区范围邮路,(详见第五章)。
5、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分公司响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招标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2-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09日8时30分-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9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1年11月05日下午16:3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2-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账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顺吉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业务联系人:梁家伟
电话:13805866029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区内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区内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2;
3、项目概述:为规范外包管理模式,提高驾驶员积极性,降低驾驶员人工成本,根据邮运业务需求采取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方式优化用工结构,充实驾驶员队伍,解决驾驶员紧缺问题;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312万元/2年;
合同包 | 合同包名称 | 限价要求 | 入围家数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二 | 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 | 限价要求,详见第五章 | 2家 | 2年 | 1086万元/2年 |
注:供应商可全投,但只能中一个合同包。
(2)采购人不承诺入围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3)服务期限:2年;
(4)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一金)、各种保险),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值班驾驶员值班费)和运营费用,税金,装卸费(营业窗口支局、所,营业网点邮件装卸),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等;
(5)合同包二入围供应商比例划分: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承运海曙+江北区范围邮路,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承运鄞州区范围邮路,(详见第五章)。
5、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分公司响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招标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2-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09日8时30分-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9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1年11月05日下午16:3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22-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账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顺吉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业务联系人:梁家伟
电话:13805866029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甬邮分采2021-FW-022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心局区内市趟邮路运邮辅助外包业务项目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 注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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