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PC[GK]2019004的2019年度漳浦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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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301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1 | 1 | 国内 | 1200000 | 1200000 |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规划服务 | 无 | ||||
合计: | 120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符合深度要求的完整成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宾馆综合楼;
4.3交付条件:成果文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构建指标体系 在《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评估基本指标为核心的基础上,按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和共享原则,适当增设与时空紧密关联、体现质量、效率和结构的指标,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 2. 资料收集调查 充分收集评估所需的规划成果和现状数据、社会大数据等资料,针对评估指标数据,尽可能收集分析近年来连续数据,反映指标的变化趋势。评估工作自2019年起,每年连续积累相应指标数据;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实地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交通、城市风貌等方面的需求调研、问题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3. 监测分析评价 评估采用空间分析、差异对比、趋势研判等方法开展监测分析。逐步将评估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动态开展监测评估预警,通过评估工作和信息系统的同步提升,着力构建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体系。 4. 开展现有规划评估 对现有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各类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规划目标、指标执行情况,找出国土空间资源利用和布局主要问题,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5. 编制评估报告 按照《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完善评估报告成果,成果具体包括文本、表格和图件。文本从总体结论、指标监测及分析、对策建议三个方面,反映我县规划实施情况;表格以我县构建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尽可能反映近年来指标基础数据情况;图件主要包括能突出反映底线控制、资源高效利用、设施协调布局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专题分析图。并按照《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向省自然资源厅汇交包括电子文档和指标空间数据的评估成果,成果文件格式和数据质量应满足相关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基本完成市县及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评估成果应能有效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鼓励地方区县探索应用于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评估范围:为漳浦县现有行政辖区范围(除古雷辖区的四个镇外),总面积为1755.26平方公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期:签订完成项目合同;第二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送审稿;第三期:提交最终评估成果,成果完整,包括评估报告和指标空间数据。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成果和电子文件成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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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甲方支付总价的30%给中标人。其中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费用为21.6万元,福建省地质测绘院费用为14.4万元。 | |
2 | 50 | 项目成果文件送审稿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甲方支付总价的50%给中标人。其中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费用为36万元,福建省地质测绘院费用为24万元。 | |
3 | 20 | 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后15个日历天内付清余款,。甲方支付总价的20%给中标人。其中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费用为14.4万元,福建省地质测绘院费用为9.6万元。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完成成果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10、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逾期交付最终成果,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成果的整改,直至成果验收合格。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项目中标方为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组成联合体。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资料收集、开展评估工作,分析规划目标、指标执行情况,开展现场调研、科学检测分析评价相关数据,提供项目驻地,及现场调研、访谈、汇报等工作,编制费用共72万元(第一笔21.6万元,第二笔36万元,第三笔14.4万元)。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组:基础数据处理分析、评价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构架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监测分析评价相关数据,配合开展现场调研、访谈、编写评估报告,编制费用48万元(第一笔14.4万元,第二笔24万元,第三笔9.6万元)。专家评审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由甲方支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林龙喜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6-3112272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漳浦支行 |
账号: | 420863913796 |
乙方: |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许少亮 |
委托代理人: | 林兴德 |
联系方法: | 13806931223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
账号: | 35001662433052501425 |
乙方: |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刘常新 |
委托代理人: | 陈翔 |
联系方法: | 13859084791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
账号: | 77390188000016626 |
签订地点: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