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新镇等11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查与复核检查服务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17: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南县大新镇等11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查与复核检查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平南县大新镇等11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查与复核检查服务 |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2798001001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建设单位 |
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浩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范围 |
平南县大新镇等11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查与复核检查服务。新增耕地核查与复核检查工作约63000亩。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23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标专家名单 |
张海珍、卢滢华、陈扬、黄海德、侯锦霞 |
||||
中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
||||
综合单价报价 |
114.00(元/亩) |
||||
服务期限 |
中标人在本合同签订后,依照项目清单,单个子项目初验完成后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起3天内开始开展新增耕地核查与复核检查工作,复核检查成果应在12天内完成,复核成果的质量检查报告在检查完成后3天内提交。新增耕地核定应在7天之内完成,后期管护举证工作应在每年管护期限之前完成,共三年。在外业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修路、疫情防控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
||||
质量标准 |
符合首次开展新增耕地核查与复核检查工作,新增耕地核查后期三年管护情况外业举证核定工作及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土地整治工程 第2部分 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14)、《土地整治工程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等有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谢磊,证书编号:1513591 |
||||
公告媒介 |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发布。 |
||||
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
202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