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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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6051001G02 | ||||||||||||||||||||||||||||||||||||||||||||||
招标内容: | |||||||||||||||||||||||||||||||||||||||||||||||
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审批项研字〔2023〕52号)、《关于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广审批项初字〔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招标编号:SK【招】2024195-02;
2.1.3建设地点:广平县县域;
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停车场共20000平方米,道路硬化60000平方米,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提升等;
2.1.5标段划分:7个标段,第1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南韩镇);第2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东张孟镇);第3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南阳堡镇);第4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平固店镇);第5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胜营镇);第6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十里铺镇);第7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广平镇)。
2.1.6计划工期:13个月;
2.1.7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的要求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需要,施工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对投标人主体资格(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信誉的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各方成员;②联合体成员根据工作内容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2 00:00至2024-10-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盲评”(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评定分离的方式,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沈连强,联系电话:0310-2521468;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数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康星赤,联系电话:0311-86935620,电子邮件:sjzsk2022@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526070 电子邮箱:gpfgwtzc@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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