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关于XX公司执行案件律师选聘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恒丰银行关于XX公司执行案件律师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关于XX公司执行案件律师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HFZHJZCG202403085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恒丰银行关于XX公司执行案件律师选聘项目。本项目债务人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核心质押物为债务人公司股权及其名下采矿权,目前司法处置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债务人对抗、质押物变现难度较大等因素影响,司法执行进展较慢。现拟选聘一家有丰富刑民交叉案件代理经验及财产线索挖掘能力的律所推进后续执行程序,实现清收回款。
2.采购内容: 律师工作内容一是协助采购人查找债务人、担保人有价值财产线索及拒执证据,并通过司法处置实现清收回款;二是协助采购人推动北京四中院执行案件司法执行程序;三是配合采购人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追索、破产申报等司法手段,以及本业务相关衍生诉讼。
3.服务周期:自签订代理协议起至清收工作最终完成。若自签订代理协议起2年内未发现有价值财产线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方式:基础费用+风险代理费率+封顶总额。
5.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目前代理的案件与恒丰银行无重大利益冲突。
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例代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2024年10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东八区企业公馆B1楼)。
3.方式:电汇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前完成采购人网站注册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
(1)供应商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采购人网站(pms.hfbank.com.cn/hfbk/#/outernetlogin)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致电恒丰银行张老师0531-59667252。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2)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注册,搜索本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
3.2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报名信息word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截图发送至cnshz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恒丰银行关于XX公司执行案件律师选聘项目报名-“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资料提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保密承诺函》下发至供应商邮箱,应标律所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恒丰银行《保密承诺函》扫描件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采购人网站注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邮件报名,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开户名: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53110010122827685
售价:3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绿城金融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绿城金融中心。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8号绿城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温经理 19153107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东八区企业公馆B1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艳、李卫强、韩伟、许铖铖、袁家莹、王义文
电 话:15553995896、15562400851、15053100509
4.监督电话:0531-5966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