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洱源县茈碧湖镇钟凤路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二次挂牌)
金额
7.0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CQ530000202400381 |
---|---|
项目名称 | 洱源县茈碧湖镇钟凤路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二次挂牌)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14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7 |
挂牌日期 | 2024-11-07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 2.根据本次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4)第KMV1142号)“特别事项第二条”披露:“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中有4项房屋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49.62平方米,涉及评估值70,431.00元。” 3.本次转让资产中综合楼1幢1层房屋46平方米、宿舍8幢房屋55.44平方米的现状为出租,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本次资产处置结束。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置不动产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置不动产政策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的要求条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购置不动产政策规定及登记管理部的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权证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及瑕疵等)。 7.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8.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