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 ESSRFQ2024072500006)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5780)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具备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已在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律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分所),可提供总所备案证明材料);
(3)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 3 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27日09时00分 --- 2024年08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邮件(或现场)报名领取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送达至招标代理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 189 号(大门进去右转上四楼)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企业内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大厦10楼
联 系 人: 李明玥
电 话: 18052599667
电子邮件: limy@teda-msd.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
联 系 人: 花建祥
电 话: 0514-82885573
电子邮件: 9909723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