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葫芦岛公司云网运营部2024-2025年传输线路应急抢修(零星修理)项目标包一询比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bbfa202411260002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仇经理0429-330278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兵156402097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葫芦岛公司云网运营部2024-2025年传输线路应急抢修(零星修理)项目标包一(项目编号:LNBBFA20241126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葫芦岛区域内的电信2024年辽宁省葫芦岛市传输线路应急抢修(零星修理)服务实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标包一;维护片区:连山、龙港、南票。

预算金额:15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20%,供应商响应折扣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连山、龙港、南票)

代维服务-有线传输设备-本地线路

-

1

葫芦岛(连山、龙港、南票)

2025.6.3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本项目兼投兼中。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2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响应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2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1.4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施工人员不少于5人。

注:(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经本企业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经本企业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2)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配置清单、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及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或其他能辨识真伪的证明材料或出具证书机构的联系人及核查电话、社保证明须提供团队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或未提供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7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级、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原件备查。

2.1.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xkz/qyaqscxkz)],原件备查。

2.1.9供应商须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 2 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依照中国电信〔2023〕48 号文件中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规则,如申报信息符合禁止采购处理规则,将否决供应商响应。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3.4     2.3.5     2.3.2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2号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编:

125000

    编:

110000

联 系 人:

仇经理

联 系 人:

张兵、尤佳怡、王标、赵崇

    话:

0429-3302789

    话:

1564020970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ngbing@cntcitc.com.cn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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