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和园 1-4 期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华美和园1-4期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华美和园1-4期改造工程已由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以徐港行审投 审[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美和园 1-4 期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庞庄街道。
2.1.2 建设规模:对华美和园1-4期本次进行改造,共涉及58栋住宅楼,约2386户居民,本次改造主要针对小区内基础设施及公共区域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改造,参照小区居民及社区意见,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遵循小区改造基本原则,实现小区官网通畅、设施安全、设备可以满足消防的基本要求。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13万元。
2.1.4 工期要求:至竣工备案总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14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
2.1.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5.2 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 。
2.1.5.3物资质量标准: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合格率达到 100% 。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配套的全专业工程的全套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 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费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8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费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 。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 ,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 ,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 ,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时代大道 7 号淮海陆港枢纽中心
联系人:房主任 电话:0516-857886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矿大软件园C6栋8层
联系人:赵颖 电话:0516-83698668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