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R22026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R22026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956 | 项目名称 | R22026地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956006001 | 标段名称 | R22026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
R22026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R22026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静海大道东、朝阳路南侧,朝阳路支路北侧、文兴路西侧。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4055平方米,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约13.33万平方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2.1.3合同估算价:约66000万元。2.1.4工期要求: 8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电梯、智能化(小区智能化和户内智能家居)、人防、门窗、幕墙、栏杆、外装饰、示范区样板房的建筑、结构、外装饰等;桩基、标识标牌、信报箱、泛光照明、景观绿化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 2021 年 11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 年 11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 年 8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8 年 1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4 投标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自 2019 年 1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住宅项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 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 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②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反映的,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且签字齐全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③如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含母公司或上级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较差(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企业在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27日 9 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一) 开标、评标程序: (1)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商务经济标开标?商务经济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二) 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1)资格符合性评审:(1)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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