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防暑降温类国胜银尖一级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庄妍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永驰0812-3381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防暑降温类国胜银尖一级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防暑降温类国胜银尖一级(PGSHGSHGXHG23041438080)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防暑降温类国胜银尖一级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食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流通型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注册期限1年及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3.2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覆盖该品类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
(2)流通型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要在地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以不需要取得食品许可证;营业执照中含有预包装食品或者在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均可),生产型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品牌的,需要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委托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商品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商品质检报告:代理品牌的,需要上传厂家授权委托书,上传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生产型供应商需要上传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
注:以上所需所有资质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有一项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无效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18时54分至2023年04月20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重要说明:本项目有样品要求,开标每个项目前送实物样品各2袋到招标公司。投标方提供的实物样品,未按照招标要求的规格、等级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手工贴牌的规格、等级视为无效投标。
2023年04月14日
公章Epoin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防暑降温类国胜银尖一级(PGSHGSHGXHG23041438080)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防暑降温类国胜银尖一级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食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流通型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注册期限1年及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3.2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覆盖该品类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
(2)流通型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要在地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以不需要取得食品许可证;营业执照中含有预包装食品或者在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均可),生产型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品牌的,需要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委托项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商品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商品质检报告:代理品牌的,需要上传厂家授权委托书,上传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生产型供应商需要上传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
注:以上所需所有资质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有一项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无效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18时54分至2023年04月20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机关产业发展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朝阳下街28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庄妍 | 联系人: | 李永驰 |
电话: | 13219796408 | 电话: | 0812-3381892 |
重要说明:本项目有样品要求,开标每个项目前送实物样品各2袋到招标公司。投标方提供的实物样品,未按照招标要求的规格、等级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手工贴牌的规格、等级视为无效投标。
2023年04月14日
公章Epoi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