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执法普法宣传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普法宣传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目前,我区危化、工矿商贸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法制观念、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素质不高。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危化、工矿商贸企业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弘扬法制精神,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守安全红线,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3年度深圳市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现拟采购安全生产执法普法宣传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
(1)宣讲合作区执法案例和事故案例。
(2)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罪名合集。
    (3)在高危和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宣讲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普通工人安全生产职责(预计30家)。
(4)发放安全生产宣传用品。
    (5)播放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2.服务要求:
培训教师至少为副高级以上工程师;还需安排人员负责人员签到、收集人员名单等工作。
3.服务成果:
提交执法宣传成果报告(含培训课件、签到表、培训图片及相关的影视资料)。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2.付款方式:按照履约合同进度比例,银行转账支付。(付款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3.服务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组织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深汕发财函〔2021〕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并将相应的佐证资料以附件的形式一并上传。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询价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6月15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下午6:00前将报价单(详看附件)及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制定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aqsczhjgk@szss.gov.cn;
4.采购单位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813889011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3楼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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