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钢铁热模法生产线项目-主厂房天窗制作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5.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河南钢铁热模法生产线项目-主厂房天窗制作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钢铁热模法生产线项目-主厂房天窗制作安装施工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钢铁热模法生产线项目-主厂房天窗制作安装施工
2.2项目编号:HGZB-AH-20231012-002
2.3项目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永通厂区
2.4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5 项目范围
永通公司铸管制造补链强链(热模法生产线)项目主厂房天窗制作安装90米。具体工作量见图纸主厂房建筑图(07-2326T-1J1)。
虽未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明示,但属于约定工程范围之内,或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工程内容,招标人认为由中标人施工较合适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所用天窗制作安装用钢材等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施工机械、工器具提供方式:本工程所用吊装车辆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焊机、吊装钢丝绳、切割下料工具等)、工器具等均由中标方自备并承担费用。
中标方必须租用招标方提供的吊车,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使用“非建设公司提供吊车的”,对中标方每车每天考核5000元,按天累计。
2.6本次招标标段为:河南钢铁热模法生产线项目-主厂房天窗制作安装施工
备注: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2万元(含税,税率9%)
2.8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3时30分至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标书费:0.0元(按项目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
8.付款方式
2、货款支付:2.1工程预付(备料)款:  无   。
2.2 工程量按月核算,乙方须将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在当月 20 号之前报送甲方审核(统计时间自上月的 21 号起,至当月的 20 号止),且不得超过施工图预算的控制值。
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每月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书,甲方按申请书中已确认完成工程量的80%且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应扣除的款项支付工程进度款;采用电子承兑方式支付。
中标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招标方支付中标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招标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招标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中标方愿意签订本合同并与招标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招标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招标方并不构成违约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招标方应实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付款的情况。
2.4工程结算款的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 时停止支付,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毕,甲方付至工程总结算款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保修期一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阎先生 
联系电话:134-6097-71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史洪松
联系电话:1393722730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陈先生 0372-3125926
10.其他
1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叁仟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10.2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10.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
10.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10.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10.7每天 18:00 到 20: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 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 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注意: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需提前去所属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