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态环境监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充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南市环办函〔2023〕5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以询价方式采购本次4项监测任务,一是仪陇县日兴镇黎明村农村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二是仪陇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监测;三是仪陇县20家砖厂的废气监测;四是仪陇县双胜镇温氏种猪场省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现就采购事宜告知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仪环采询〔2023〕3号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8.7万元(人民币)(包含人工、机械、运输、检测、水电、安全试验、税收、保险等一切税费在内)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资质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文件中的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应达到三家及以上时进行开标评审。
3.投标人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询价资格不能转让,不得将项目转包。
4.报价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目录分别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完成相应项目要求的所有内容,成果文件通过评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进行的现场踏勘、分析、整理、投标等相关费用。
5、各供应商报价时,按采购的四个子项分别报价,在以后的工作量结算时,按每个子项完成的工作量与其相应的报价据实结算。
6.交货时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7.付款方式:服务内容完成50%后,采购人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40%的服务费(相关资料在采购合同中具体约定);服务内容完成后,投标人提交合格的最终成果报告及完善采购人需要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支付已完成工程量剩余的60%服务费。
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拥有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设备,并提供相应设备的说明书、设备图片复印件。
9、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采用的监测方法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提供证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有类似检测业绩(类似检测业绩是指:环境空气质量、地下水、臭气或废气监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监测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仪陇县日兴镇黎明村。
2、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共4次(2023年3、4季度,2024年1、2季度)。2023年9月、11月10日前,2024年2月、5月底前分别报送监测报告。
4、监测方法:采用手工监测和自动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推荐使用自动监测,优先使用环境质量流动监测车进行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试
行)》。手工监测每次监测连续5天,取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一氧化碳采样监测每天不少于20小时,臭氧采样监测每个连续8小时均值不少于6小时。
(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甲烷采样点位为填埋区填埋气体排放口,布设4个有组织的采样点和1个无组织的采样点,每次监测分时段采3个样;其余项目采样点位为场界四周各设1个采样点,每次监测分时段采4个样。
2、监测项目:甲烷、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VOCs(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共4次。甲烷、恶臭每季度1次,分别在2023年8月、10月底,2024年2月、5月底前报送监测报告;VOCs仅在2024年上半年监测1次并报送监测报告。
(三)仪陇县20家砖厂的废气监测
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氟化物、氧含量,同时监测气象参数。
监测点位:县域20家砖厂
监测频次:每家砖厂每年监测一次,具体监测时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个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开展监测。
(四)省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仪陇县双胜镇温氏种猪场布设的7个采样点位。
2、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中的铝、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
3、监测频次:2023年枯水期、2024年枯水期和丰水期各一次,共计3次;枯水期分别于2023年和2024年11月底前,丰水期于2024年8月1日前报送监测报告。
(五)监测点位经纬度按文件要求执行,地下水井已经开挖布设,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双方约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报名电话:手机:15183558270; 座机:0817-8855860 ;
报名地点:仪陇县仁德街仪陇生态环境局
六、投标时间、方式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5: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仪陇县新政镇仁德街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四楼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手机: 15183558270
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5:30
开标地点: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七、询价方式
由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设立评审小组组织询价评审。评审小组成员由环境监测人员、局纪检监察人员、局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询价实行“最低价评定法”,即由询价评审小组在符合询价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按照“符合采购项目质量和技术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报价最低者成交”的原则,当场确定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询价成交人。若有二个及以上的报价人报价相同,由询价评审小组成员以抓阄方式决定询价成交人。询价结果经公告,确认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
八、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询价结果以邮寄、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到相关供应商。
2.相关供应商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需在知晓询价情况7日内提出。如无异议则中选人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丹
联系方式:手机: 15183558270; 座机: 0817-8855860 ;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仁德街仪陇生态环境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仪环采询〔2023〕3号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8.7万元(人民币)(包含人工、机械、运输、检测、水电、安全试验、税收、保险等一切税费在内)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监测点位(个) | 监测次数 (次/点) |
1 | 仪陇县日兴镇黎明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 1 | 4 |
2 | 新政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监测 | 8 | 4 |
3 | 双胜温氏种猪场省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 7 | 3 |
4 | 县域20家砖厂废气监测 | 20 | 1 |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资质要求
序号 | 资格条件要求 | 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司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供应商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注册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
3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 | |
4 |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或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缴纳社保的转账单复印件。 | |
5 | 五、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中没有重大违法规记录 | 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提供证明材料。 | |
7 | 须提供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时适用。 |
8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询价而授权代表适用。 | |
9 | 三、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 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文件中的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应达到三家及以上时进行开标评审。
3.投标人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询价资格不能转让,不得将项目转包。
4.报价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目录分别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完成相应项目要求的所有内容,成果文件通过评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进行的现场踏勘、分析、整理、投标等相关费用。
5、各供应商报价时,按采购的四个子项分别报价,在以后的工作量结算时,按每个子项完成的工作量与其相应的报价据实结算。
6.交货时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7.付款方式:服务内容完成50%后,采购人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40%的服务费(相关资料在采购合同中具体约定);服务内容完成后,投标人提交合格的最终成果报告及完善采购人需要的相关资料后,采购人支付已完成工程量剩余的60%服务费。
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拥有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设备,并提供相应设备的说明书、设备图片复印件。
9、投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采用的监测方法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提供证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必须有类似检测业绩(类似检测业绩是指:环境空气质量、地下水、臭气或废气监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监测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仪陇县日兴镇黎明村。
2、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共4次(2023年3、4季度,2024年1、2季度)。2023年9月、11月10日前,2024年2月、5月底前分别报送监测报告。
4、监测方法:采用手工监测和自动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推荐使用自动监测,优先使用环境质量流动监测车进行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试
行)》。手工监测每次监测连续5天,取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一氧化碳采样监测每天不少于20小时,臭氧采样监测每个连续8小时均值不少于6小时。
(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监测
1、监测点位:甲烷采样点位为填埋区填埋气体排放口,布设4个有组织的采样点和1个无组织的采样点,每次监测分时段采3个样;其余项目采样点位为场界四周各设1个采样点,每次监测分时段采4个样。
2、监测项目:甲烷、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VOCs(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共4次。甲烷、恶臭每季度1次,分别在2023年8月、10月底,2024年2月、5月底前报送监测报告;VOCs仅在2024年上半年监测1次并报送监测报告。
(三)仪陇县20家砖厂的废气监测
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氟化物、氧含量,同时监测气象参数。
监测点位:县域20家砖厂
监测频次:每家砖厂每年监测一次,具体监测时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个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开展监测。
(四)省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仪陇县双胜镇温氏种猪场布设的7个采样点位。
2、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中的铝、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
3、监测频次:2023年枯水期、2024年枯水期和丰水期各一次,共计3次;枯水期分别于2023年和2024年11月底前,丰水期于2024年8月1日前报送监测报告。
(五)监测点位经纬度按文件要求执行,地下水井已经开挖布设,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双方约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报名电话:手机:15183558270; 座机:0817-8855860 ;
报名地点:仪陇县仁德街仪陇生态环境局
六、投标时间、方式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5: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仪陇县新政镇仁德街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四楼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手机: 15183558270
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5:30
开标地点: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七、询价方式
由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设立评审小组组织询价评审。评审小组成员由环境监测人员、局纪检监察人员、局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询价实行“最低价评定法”,即由询价评审小组在符合询价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按照“符合采购项目质量和技术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报价最低者成交”的原则,当场确定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询价成交人。若有二个及以上的报价人报价相同,由询价评审小组成员以抓阄方式决定询价成交人。询价结果经公告,确认无异议后签订正式合同。
八、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询价结果以邮寄、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到相关供应商。
2.相关供应商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需在知晓询价情况7日内提出。如无异议则中选人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丹
联系方式:手机: 15183558270; 座机: 0817-8855860 ;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仁德街仪陇生态环境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