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拍 价 : ¥20,000 | 加价幅度 : ¥300 | 类 型 : 拍卖 |
保 证 金 : ¥3,000 | 竞价周期 : 1天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评 估 价 : ¥20,000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0)粤0113执1169号之四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日10时至2020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粤AM893G号日产骏逸牌小型普通客车(不包括车辆号牌),实物现状详见《业评资字【2020】第0678号》评估报告。
初次登记日期:2010年8月16日;出厂日期:2010年7月9日;行驶里程:不详;发动机号:025044T;燃料种类:汽油;是否营运:非营运;是否查封:是;登记证书编号:不详。
目前可查违法未处理情况:不详,以接受处罚时实际违章信息为准。
法院扣押期间的停车费、拖车费、维修等费用:不详。
起拍价:200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300元及其倍数。
二、中小客车指标情况:
获得广州市增量指标有效编码(即具有广州市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成功竞拍上述车辆后,需办理转移登记的,可申领司法拍卖类其他指标(普通车),日后产生的更新指标可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登记。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案已委托广州亿槌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品进行电话咨询及预约看样,如需看样请致电020-31651585、020-31651164(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下午15时,集中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环村公路6号(广州市绿叶居食品有限公司)。看样报名截至前两个工作日。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够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审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特别提醒:竞买者如需在广州市办理转移登记入户的,应遵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申领司法拍卖类其他指标业务办理须知》的相关规定;如在外地转移登记入户的,应符合当地入户规定。竞买者应了解相关规定,如因此不能办理入户登记,相关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7月1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番禺支行营业部,账号:311091003531330651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号(2020)粤0113执1169号之四。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经办人凌法官):020-39122557。
监督电话:020-39122653。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2日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拍卖须知
(2020)粤0113执1169号之四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日10时至2020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2,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联合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监督电话:020-39122557)。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执行局凌法官,监督电话:020-39122557)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并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营业部,账号:311091003531330651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113执1169号之四。本院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报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3912265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2日
车辆评估报告.pdf 粤AM893G车管所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