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储备库建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焰龙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扬025-8633849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储备库建立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江苏省灌溉动力管理一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海陵区海陵北路668号及由招标人管理的其他区域。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所管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现状,结合招标人要求,建立单位发展类维修养护项目储备库(不含基本建设经费项目),并对储备项目进行滚动更新。对入库项目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按规范要求编制项目投资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同时配合做好管理处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及批复项目的实施服务工作(含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等)。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73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设计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9日至 2024 年4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7.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6.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8.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结算价×4.5%(综合设计费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3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泵站或水闸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新建、加固、改造设计业绩的,有1项得3分,最高得6分。

(2)承担过现有大中型水闸泵站工程总体环境改造及提升规划设计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

10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素质

(1)取得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得2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泵站或水闸工程及配套设施新建、加固、改造设计业绩的,每有1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10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

(1)人员专业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配备一级注册建筑、一级注册结构、水保、港航、金结、机电、给排水、造价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每缺一项扣2分,总分16分。

须提供专业人员相应的职称证书、注册或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考虑。

(2)配备园林绿化类(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或园艺或林业或植保专业等)专业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人员专业以资格证或毕业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

(1)、(2)项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19

2.2.4

2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方案

投标人较了解招标人宏观情况;具体情况较熟悉,对工程控制调度设施设备、建筑物管理设施、环境绿化、水土保持等,列举出存在问题或改善提高的意见(依据合理,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针对现存问题或改善提高意见,提出拟入库实施项目设想方案。(针对性强,技术思路清晰、准确,经济合理可行,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20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进度保证体系健全且相应的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得6分,其他可酌情赋分。

6

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所提供的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相应的措施针对性强。得6分,其他可酌情赋分。

6

项目组及人员专业配备

项目组科学合理,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合理,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得5分,其他可酌情赋分。

5

服务承诺

提供详细的项目入库、申报、实施配合等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并提出保障措施。得6分,其他可酌情赋分。

6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结算价×4.5%(综合设计费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等的,得10分;比最高投标限价每低0.1%(即投标费率为4.4%时)加1分,最多加5分,此项最高得15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15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单位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

联系人: 宋焰龙

联系电话:180219918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 扬 谈 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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